他是一个被富人遗弃的儿子……
——维克多·雨果
许灵均没有想到还会见着父亲。
这是一间陈设考究的客厅,在这家高级饭店的七楼。窗外,只有一片空漠的蓝天,抹着疏疏落落的几丝白云。而在那儿,在那黄土高原的农场,窗口外就是绿色的和黄色的田野,开阔而充实。他到了这里,就像忽然升到云端一样,有一种晃晃悠悠的感觉,再加上父亲烟斗里喷出的青烟像雾似的在室内飘浮,使眼前的一切就更如不可捉摸的幻觉了。可是,父亲吸的还是那种印着印第安酋长头像的烟斗丝,这种他小时候经常闻到的、略带甜味的咖啡香气,又从嗅觉上证实了这不是梦,而是的的确确的现实。
“过去的就让它过去吧!”父亲把手一挥。三十年代初期他在哈佛取得学士学位以后,一直保持着在肯布里季时的气派,现在,他穿着一套花呢西服,跷着腿坐在沙发上。“我一到大陆,就会了一句政治术语,叫‘向前看’。你还是快些准备出国吧!”房里的陈设和父亲的衣着使他感到莫名的压抑。他想,过去的是已经过去了,但又怎能忘记呢?
整整三十年前,也是这样一个秋天,他捏着母亲写的地址,找到霞飞路上的一所花园洋房。阵雨过后,泛黄的树叶更显得憔悴,滴滴水珠从围墙里的法国梧桐上滴落下来。围墙上拉着带刺的铁丝;大门也是铁的,涂着严峻的灰色油漆。他掀了很长时间门铃,铁门上才打开一方小小的窗口。他认得这个门房,正是经常送信给父亲的人。门房领着他,经过一条两旁栽着冬青的水泥路,进到一幢两层楼洋房里的起居室。那时,父亲当然比现在年轻多了,穿着一件米黄色的羊毛坎肩,肘臂倚在壁炉上,低着头抽烟斗。壁炉前面的高背沙发上,坐着母亲成天诅咒的那个女人。
“这就是那个孩子?”他听见她问父亲,“倒是挺像你的。来,过来!”他没有过去,但不由自主地瞥了她一眼。他记得他看见了一对明亮的眼睛和两片涂得很红的嘴唇。
“有什么事?嗯?”父亲抬起头来。
“妈病了,她请你回去。”
“她总是有病,总是……”父亲愤然离开壁炉,在地毯上来回走着。地毯是绿色的,上面织有白色的花纹。他的眼睛追踪着父亲的脚步,强忍住不让泪水流出来。
“你跟你妈说,我等一下就回去。”父亲终于站在他面前。但他知道这个答复是不可靠的,母亲在电话里听过不止一次了。他胆怯而固执地要求:“她要您现在就回去。”
“我知道,我知道……”父亲把手搭在他肩膀上,轻轻地把他推向门口。“你先回去,坐我的汽车回去。要是你妈病得厉害,叫她先去医院。”父亲送他到前厅,突然,又很温存地摸着他的头,嗫嚅地说,“你要是再大一点就好了,你就懂得,懂得……你妈妈,很难和她相处。她是那样,那样……”他仰起脸,看见父亲蹙皱着眉,一只手不住地擦着额头,表现出一种软弱的、痛苦的神情,又反而有点可怜起父亲来。
然而,当他坐在父亲的克莱斯勒里,在滚动着金黄落叶的法租界穿行的时候,他的泪水却一下子涌出来了。一股屈辱、自怜、孤独的情绪陡然袭来。谁也不可怜!只有自己才可怜!他没有受过多少母亲的爱抚,母亲摩挲麻将的时候比摩挲他头发的时候多得多;他没有受过多少父亲的教诲,父亲一回家,脸就是阴沉的、懊丧的、厌倦的,然后就和母亲开始无休无止的争吵。父亲说他要是再大一点就好了,就能懂得……实际上,十一岁的他已经模模糊糊地懂得了一些:他母亲最需要的是他父亲的温情,而父亲最需要的却是摆脱这个脾气古怪的妻子。不论是他母亲或父亲,都不需要他!他,不过是一个美国留学生和一个地主小姐不自由的婚姻的产物而已。后来,父亲果然没有回家。不久,当他母亲知道父亲带着外室离开了大陆,不几天也就死在一家德国人开的医院里。
而正在这时,解放大军开进了上海……
现在,经过了三十年漫长的岁月,经过历史上任何三十年都从未容纳过的那么多变故,这个父亲却突然回来了,并且还要把他带到国外去。整个事情是那么不可思议,以致他都不能完全相信坐在他面前的是他的父亲,坐在他父亲面前的就是他自己。刚刚,有父亲的女秘书密司宋打开贮藏室给父亲拿衣服的时候,他看见大大小小的箱子上贴满了花花绿绿的旅馆商标:洛杉矶的、东京的、曼谷的、香港的,还有美国环球航空公司印着波音747的椭圆形标签。从这个小小的贮藏室里掀开了一个广阔的世界。而他呢,只不过是在三天前得到领导转来的国际旅行社的通知,经过两天两夜汽车和火车的颠簸才到这里的。他提来的灰色人造革提包放在长沙发的一角。这种提包在农场还算是比较“洋气”的,但一到这间客厅也好像忸怩起来,可怜巴巴地缩成一团。提包上面放着他的尼龙网袋,里面装着他的牙具和几个在路上吃剩下来的茶叶蛋。他看着那几个诧异得咧开了嘴的、畏缩地挤在一起的茶叶蛋,想起临走那天晚上,秀芝还叫他多带些茶叶蛋给父亲吃,不禁苦笑了一下。前天,秀芝一定要带着清清到县城的汽车站去送他。自他们结婚,他还没有离开过农场,他这次远行简直成了他们小家庭的一次划时代的壮举。
“爸爸,北京在啥子地方?”
“北京在县城的东北边。”
“北京有好多好多县城大吗?”
“有好多好多县城大。”
“有马兰花?”“没有。”“有沙枣子吗?”“没有。”“唉——”清清像大人似的长叹一声,用手托着下颏,显得非常非常失望,她认为好地方是应该有马兰花和沙枣子的。
“傻丫头,北京可是个大地方咧!”赶车的老赵逗她,“你爸爸这回可要远走高飞!说不定要跟你爷爷出国哩。是不是,许老师?”秀芝蜷着腿坐在老赵背后,向他微微一笑。她没有说话,但仅仅这一笑,就表现了她的信赖和忠贞。她不能想象他会到别的国家去,就和清清不能想象北京有多大一样。
车辙交错的土路坎坷不平,牲口在上面颠踬地踏着碎步。路北边是一片整齐的条田,路南边,在雾霭朦朦的远方,就是他原来放马的草场。这里的一切都像是有股磁性的吸力,三匹马拉着一辆车也显得那么费劲。是的,这里的一草一木都能勾起他绵绵不尽的回忆,要离开它们了,他陡然感到更加亲切。他知道三棵紧挨着的白杨后面,有一棵粗壮的沙枣树。他下车折了一枝,几个人在车上一颗颗地吃起来。这是西北特有的酸涩而略带甜味的野果,六○年饥荒的年代,他曾经靠这种野果度日。很多年没有吃了,现在吃起来却品出了一种特别令人留恋的乡土味,怪不得清清要问北京有没有沙枣呢!“她爷爷保险没有吃过沙枣!”秀芝把核吐到车外,笑着说。这是她发挥了最大的想象力来想象这个从国外回来的公公了。
其实并不需要想象,父子两人是如此相似,就是秀芝在街上碰见也会认得出来的。两个人都是细长的眼睛,线条纤细的、挺直的鼻梁,轮廓丰满的嘴唇,甚至举手抬足之间都表现出基因的痕迹。父亲并不显老,虽然肤色和儿子一样黝黑,但那一定是有洛杉矶或是香港的海滨浴场上晒出来的,一点也不憔悴。父亲仍然是那样讲究,那样注意仪表,头发尽管花白却一丝不乱,手背上虽然出现了老人斑,但指甲却修剪得十分光洁。茶几上,在精致的咖啡杯周围,散乱地放着三B牌烟斗、摩洛哥羊皮的烟丝袋、金质打火机和镶着钻石的领针。他怎么会吃过沙枣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