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apter 6

类别:文学名著 作者:九把刀 本章:Chapter 6

    记得吗?让我们回到故事的一开始。是了,我现在正坐在首尔某间百货大楼,从上往下欣赏着我一手弄出来的残局,不由自主想起过去在泰缅边境我那么认真跟跳跳说着我一片空白的过去,真是有些怀念。

    那是两年前。我们就继续从两年前的那场对话开始吧。

    我说跳跳啊,其实三年前我第一次拥有记忆,或者说我第一次意识到我弄丢之前所有记忆的时候,我正在一间路边咖啡厅,桌上是吃喝到一半的披萨和啤酒。当时我的手里拿着一片披萨,嘴里也有一些咀嚼到一半的面包与肉泥,鲔鱼口味的。

    我整个呆了,我是谁?我在哪里?我……我是怎么一回事啊我?

    我环顾四周,直觉告诉我我人在欧洲,但在哪里我完全没有头绪。我仔细将自己全身摸了一遍,发现我的身上有几叠厚实的钞票,欧元、日币、美金、人民币、泰铢都有,其中欧元最多,有两三捆。我付餐费的时候才发现我向服务生说了一口漂亮的意大利语,我却丝毫不感惊讶。我对自己的不惊讶才觉得很惊讶。

    我在那个完全陌生的城市里晃了晃,由于那里环境太过特殊,我一下子就知道我身处的地方是意大利威尼斯,但威尼斯对我而言只有非常刻板的印象,从书从杂志从电视从电影,而不是来自我曾在这里生活或旅行过的记忆反射。那种感觉真的非常古怪,因为我甚至不确定我对威尼斯的刻板印象来源,是哪一种语言的书、杂志、电视跟电影,反正就是一种概念……或残影?

    “好难懂喔。”跳跳的头都歪了。

    “没关系,不懂就直接忽略吧。”我倒是无所谓。

    “那你身上没有什么证件之类的东西吗?”

    “完全没有。”

    “信用卡也没有?”

    “没。”

    “太扯了啦!哪有人这样的啦!”

    “喂喂喂嘴巴不要突然嘟起来,小心我把你拖到床上。”

    没有任何证明文件在我身上,这是最不合理的一点,我的身上并没有手机,没有信用卡,没有护照,没有驾照,没有观光客最爱的相机,没有任何能够让我自己知道“我是谁”的证件与资料,也没有来自哪里或即将前往何处的机票船票或车票。

    唯一可以确定的是,我很喜欢Avantasia的歌,因为我嘴里一直在哼个不停,而我不打算停。嗯,就是我常常挂在嘴边的那一首。

    就这样随意哼着摇滚,我在圣马可广场走了几圈后,我再度走回那间路边咖啡厅,我问服务生究竟我是怎么来到这间咖啡厅的?我是否是个常客?或只是个寻常观光客?服务生耸耸肩凭不可靠的记忆说,他好像从来没有看过我,而我点菜时做了些什么特别的事他也没印象,总之,我很普通,普通得像所有黄种人在白种人的眼中一样普通。

    像个大白痴,我在威尼斯胡乱游荡了好几天,当然我完全不知道自己住在哪一间旅馆,或是我根本就是当地人……华裔日裔或泰裔血统的意大利人之类的,我找不到地方回去。连我自己都很意外的是,我并不是很紧张,还觉得有些好笑。

    我记得我以前看过一部电影,内容大概是一个短期记忆力只有十五分钟的男人,为了寻找杀害妻子的凶手,一边调查线索,一边将搜集到的蛛丝马迹火速刺青在身上,免得忘记好不容易查到的线索,主角的人生便在拼拼凑凑的复仇火焰里度过。我的处境跟他既相似又有些不一样。所以我说自己很好笑,我连这部电影的内容都记得很清楚,连出乎意料的逆转结局都印象深刻,可我却记不得我是在哪里看过这部电影、跟我一起看这部电影的人又有谁、当初看这部电影的时候有没有字幕……有的话,字幕是哪一国的文字?

    “你好啰嗦喔,所以后来怎么办?”肯定没看过那部电影的跳跳有点不耐烦了。

    “耐心。要有耐心。”

    幸好我还有一些钱,我尽量节制地花用。当地有一些廉价旅馆专门让背包客混日子,我在里面过了一阵子集体生活,还跟一些长得不怎么样的日本女背包客打了一些免费的瞎炮。

    倒是洗澡时我发现我的心口上面有个刺青,喏,就是这个,一条正在燃烧的红色金鱼,当然我怎么刺上去的、什么时候刺的、在哪刺的、为什么要刺……哈哈哈见鬼了我当然不知道。

    “不过你会把它刺在上面,一定有很大的意义吧。”跳跳摸着我的胸口。

    “废话,那可不是转印贴纸,是真正的刺青。”我哼哼。

    “好像有一点感动耶,那是上一个你唯一留给现在的你的东西耶!刺青!”

    “是有那么一点点感动啦,不过那是什么意思?我哈哈哈就是想不起来。”

    “说不定你是为了一个女人刺的,有点浪漫喔火鱼哥!”

    “最好是。”我不屑地笑:“你第一天跟我上床吗?”

    就跟你说的一样,那个刺青唯一传达给我的意义,表面上是“上一世的我”跟“这一世的我”唯一仅有的连结。但实际上真正的意义是,如果我连这个连结代表了什么都弄不明白,也就意味着“这一世的我”跟“上一世的我”完全脱离关系了吧。

    想再多也没用,反正那刺青既然已经在我的身上,那就继续留着吧,我也满喜欢那个非常矛盾的构图……一条正在冒火的鱼?哈哈。老实说,与其留着这意义不明的刺青,我情愿“上一世的我”留下来的,是多一点的钞票。

    “等到我钱快花完的时候,我找到一份在中国餐馆洗盘子的黑工,很没新意吧?没身分的人选择很有限啊。那奴隶一样的工作我干了快一个月,老实说我根本不喜欢洗盘子,哈哈其实谁喜欢呢?憋都憋死了。”

    “所以呢?”

    “所以我一直在找一个离开的理由啊!”

    “说到赚钱你们男人就没有我们女人方便了,我们两腿一开,钱就来了。”

    “也是喔。”我捏了跳跳的大腿一把。

    有天晚上我在街上乱晃,看见一个观光客在大叫他的皮夹子不见了,不过他只是着急大叫,并没有发现谁是扒手,就只能无止尽鬼吼鬼叫说要导游叫警察。

    我就不一样了,出于直觉——再加上一点连我自己也没意识到的观察力,我很快就发现那条街上有三个假装同样是游客的亚洲脸孔扒手正在联手行窃,他们甚至在那个观光客悲愤大叫的时候还趁机摸走了导游放在背包外层的数位相机,贼星高照啊。

    他们得手离场后,我默默跟踪他们,但我只是纯粹想跟踪,并没有要他们把东西还给那些观光客的英雄意图,更不是弱智地想分一杯羹,我想我当时仅仅是对这种犯罪的行为感到强烈的好奇。

    原来那些扒手并不只有三个,而是一个犯罪集团,成员来自亚洲许多国家,大家一起窝在意大利行窃维生。那三个小偷早就发现我在跟踪他们,只是不晓得我到底想怎样,于是干脆将我引到他们的地盘上去处置。那是一个靠近中国城的街区。

    我其实早就发现他们发现了我,但我不以为意,大剌剌地跟到了最后。

    “结果呢?”

    “还有什么结果?”

    结果我被打得很惨,呵呵。

    我可是被快二十个男人给围住,当然只有被打的份。不过被痛扁的时候我也没闲着,我一直在想,说不定我在失忆以前也是一个小偷,所以我才会对他们感到兴趣?所以当初我的身上才会都是成叠的钞票?所以我才会对偷窃的行为缺乏道德感?所以我才会一眼就看出那条挤满游客的街上谁是小偷?

    我没有被揍昏。

    那些小偷毕竟只是小偷,打人只是做做伸展运动,仅仅让我受到最基本的教训。他们离开后,我趴在地上休息,慢慢从口袋里拿出其中一个小偷的护照端详,哈哈我就知道我颇有天分——不,或者该怀疑是那一个被我弄丢的自己曾受过严格的偷窃训练。

    那本泰国护照就成了我的第一个身分。

    我动了点手脚,就将照片换成我的模样,这种以假乱真的技术简直是专家等级,我却很有自信自己做得到,也晓得应该买哪些特殊的文书工具才能搞定,啧啧,我过去的来历一定很不简单,这让我又想到了另一部电影,男主角叫杰森包恩,这个包恩……

    “我不想听电影的事啦,反正你就是拿着泰国护照跑到这里吧?”

    “是,也不是。我搞定了一本泰国护照,但我还满喜欢欧洲的,所以我离开那间黑死人的中国餐馆开始旅行,东晃西晃大概漂流了至少半年吧。”

    “你哪来那么多钱啊?”

    “白痴,我既然有专业扒手的天分,干一路上当然不缺钱啊哈哈哈哈。”

    一路上不缺钱,吃喝玩乐很惬意,我后来又偷到了十几本护照,干脆将每一本护照都变更成崭新又不同层次的我,于是我拥有了十几个听起来很风趣的名字,为此我感到心情愉快。

    既然我没有过去的记忆,也就没有来自过去的任何包袱,这样很好,暂时没有目的地的我很放松地成为一个快乐的小偷,除了偷皮夹,偶尔还能偷到一些女人的心,还有她们一个晚上自动奉献的身体哈哈。

    “都是一夜情吗?”

    “是啊,有些连名字都没问就说再见了。”

    “那……洋女人的那里真的比较松吗?”

    “你管好自己就行啦。”

    在我不断行窃的旅行中常常遇到不同国家的人,吃饭时我偶尔会突然听懂隔壁桌客人讲的话,让我慢慢惊觉自己的语言能力真是见鬼了的厉害,也对自己究竟是“哪里人”感到很好奇。不过这种好奇只是一种一时兴起,我很清楚我不想真的知道答案。把握当下,就是在讲我这种人啦!

    事情是这样发生的。

    有一晚在匈牙利的布达佩斯,我在一间贵死人的法国餐厅吃饭,当时我一面用昂贵的红酒漱口,一面观察一个看起来很贵气的老女人坐在隔壁桌。

    老女人的脖子上挂了两圈闪闪发亮的珍珠项链,每一只手指都戴了一个宝石戒指,不过最吸引我的还是她耳朵上的翡翠耳环,见鬼了真的,那绝对是价值连城的第一等好货。

    那老女人似乎正在等人,菜单没看一眼就放在手边,左顾右盼,却也没露出不耐烦的神色。嘿嘿,放过这种肥羊简直是亵渎自己的手艺是吧?这种有钱老女人正在等的朋友,多半也是个乐善好施的大财主吧?

    耐心是美德,也是专业,我正盘算着应该在什么时候下手风险最小获利最大时,显然有“一个人”完全不在意那些穿戴在老女人身上的珠宝究竟值多少钱。

    那把刀,就在那个时候出现。

    “刀?”

    “刀。”

    正因为我全神贯注在那老女人身上,所以我很确定我的确听到了很轻微的一声“呜呜呜”,几乎在同时,我亲眼看见一把刀从很奇怪的方向飞了过来,然后插进那老女人的脖子后面!

    最重要的是,我发誓那把刀在插进去之前,刀身忽然转了一点点,就那么一滴滴!那把刀瞬间改变了角度,好像有一条隐形的线在最后时刻抽了刀柄一下,见鬼了真是不可思议。

    “到底有多不可思议啊?”

    “嗯啊,就不是一直线的飞,而是一种……接近回力镖的、有点弯曲的感觉。不过如果说回力镖的话还可以理解啦,但最后刀子又忽然改变角度,这就真的非常诡异了。”

    “总之那个老女人就死啦!”

    “哈哈才怪!”

    那个老女人并没有死,她只是吓了一大跳,然后打了一个嗝……真的,我也不知道为什么会这样,她就打了一个嗝,然后整张脸就这样用力撞在桌子上,样子非常滑稽。

    好吧当时我真的忍不住笑了出来,因为那个老女人一直试着歪曲她的手,想办法把插在脖子后面的刀给拔出来,但她大概是太痛了吧,怎么构都不对,那种怪姿势还把桌子给弄翻了。

    餐厅当然整个大乱啦,有人开始尖叫,有人打电话报警,有服务生跌倒,有白痴打翻桌上的菜,有人一边哭一边却拿手机出来拍照……反正就是超级混乱,没想到这个时候才是事情正要开始的起点。

    在所有人忙着尖叫跟乱喊的时候,有一个白头发的男人站了起来,他看起来很冷静地做着跟所有人相反的事——他果断离开了那间店,我想那种故作镇定的脚步可以说是逃走。

    我想了一下,想跟上去看看,但下一个瞬间我就一身冷汗地忍住了。

    这时我忽然知道,百分之百那个老女人完全就很倒霉,她在整个大混乱里的位置就是一颗照明弹——一颗从飞刀主人手中扔出去的超级照明弹。

    照明什么?当然就是照明飞刀主人真正想干掉的“目标”。

    “我听不懂啦。”跳跳一副不能理解。

    “八九不离十,那个丢飞刀的人想杀一个人,但飞刀手并不知道应该杀谁,所以飞刀手想了一个办法,就是仔细观察谁会在大混乱里表现得像他应该杀掉的那一个人。而见鬼了的那个大混乱,当然就是那个老女人倒霉挨刀引起的骚动了。”我从嘴里吐出一根细细的鱼骨头,继续说道:“我想不会错的,当大家都不知所措的时候,只有那个男人果断逃走,所以他就是飞刀手的真正目标。”

    “你怎么会有这么复杂的想法啊?全部都是你的幻想吧!”

    “其实我没有看到有谁去追那个男人,但我既然没看见是谁丢出那把飞刀,连带我也看不见那个飞刀手怎么追出去的,不是也很合理不是吗?他或她,一定是一个高手。”

    “所以我就说是你的幻想嘛。”跳跳说归说,她的表情却像是信了我。

    说不定真的是我的幻想。但我打心底觉得,如果那时我好奇追了出去,我也会被飞刀手当作目标一样给宰了。

    对飞刀手来说,可以将范围缩小到两个人已经非常完美,他,或她,肯定不介意买一送一。那个脖子中刀的老女人就是最好的证明。

    那几天晚上我睡得很不安稳,不,是根本没有真正睡着。

    我不是害怕,而是太兴奋了,那种亲眼目睹一个老女人被天外飞来的刀子戳中脖子的冲击,还停留在我的眼底,强迫肾上腺不断分泌,我翻来覆去,起来喝了好几次水,尿了好几次尿,都无法克制我想回到现场用我的所有感官与直觉去捕捉那个神秘飞刀手的恐怖奇想。

    那现场的喧嚣,那飞刀的精准弧度,那种不计代价的企图,都让我他妈的很兴奋。

    说起来有点奇怪,在那些断断续续的浅眠里,我做了一个重复又单调的梦。

    梦里都是飞来飞去的燕子……那些燕子飞来飞去,最后突然飞向同一个地方,像拼图一样快速拼成一个女人。我看不清楚那个女人的样子,只知道是个美女。

    那美女向我走过来,我却不由自主后退,因为我知道那个女人非常危险。她很危险,我却没有拔腿就跑,因为我好像很喜欢她身上的危险,那种既美丽又危险的杀意深深吸引了我。

    我忍不住开口,说了一句我完全不知道自己在说什么的话,那美女就变成一大堆燕子,飞来飞去,消失了。

    那个梦重复了很多次后,见鬼了我只好放弃当小偷。

    “啊?怎么这么突然?”跳跳笑了出来:“跟那个燕子变成的美女有关系吗?”

    “我也不知道有没有关系,反正人生就是很突然,很多事的开始跟结束根本不需要理由吧,要解释,也只是解释给别人听而已。总之从某一个晚上开始,我忽然觉得偷东西是一件很乏味的事。”

    “唉,真搞不懂你耶,如果我有偷东西都不会被抓到的手艺,我才懒得做鸡呢。”

    “做鸡很乏味吗?哈哈,你做鸡的手艺跟口活都很不错呢。”

    “身不由己好不好,白痴。”

    肾上腺素分泌殆尽后,我不当小偷了。应该说我失去了当小偷的动力。反正我之前偷到的钱还剩很多,不铺张的话我想可以随意晃个半年也问题。

    不当小偷,但我也没疯到去干更坏的事……喂喂喂,你那是什么眼神啊?我是说,至少那个时候还没。

    我总是需要一个工作,但要做什么呢?我会这么多种语言,应该可以去哪里应征教人语言的老师吧,我曾经动过这个念头,但不到十秒就放弃了,我不是那块料我清楚得很。

    但我是哪块料呢?仔细听好了跳跳,我的血液里流着一股摇滚的热血。

    我常常感觉到某种快要爆炸开来的力量一直累积在我的体内,不是自信而已,而是一种必然的命运感,一种我必须去征服,去战斗,去乘风破浪,去革命的感觉。

    笑什么?我是说真的啊。

    我觉得那种使命就是唱歌,唱摇滚,去颠覆一些东西,所以我常常唱歌……在一个人的时候。但凡事总有一个基本的起头,如果我相信我唱摇滚可以革命,那我当然也可以唱摇滚赚钱,对,或许我去唱歌赚钱也很不错。

    喂,你又是什么表情啊你,信不信等一下我干死你。

    我真的想唱歌,唱摇滚,但我理想中的唱摇滚可不是像街头艺人一样搜集路人同情的铜板,一个真正摇滚的歌手第一次的登场至少应该是一间酒吧,破烂一点也没关系,原本死气沉沉的地方被我一唱惊醒,我知道那一天一定会来临。说不定失去记忆以前的我,根本就是一个在某处唱歌的摇滚歌手,不然要怎么解释我的摇滚基因是吧?

    不过说起来真是好笑,我当扒手那么多次都没被逮到,但是却栽在一次警察在旅馆里的例行临检里。

    喔,那是在德国慕尼黑,一个莫名其妙怀疑我吸毒的女警随意翻着我的背包,赫然发现里头有很多本显然非常可疑、来自不同国籍的护照,硬是将我拎回当地警局。

    历经非常无聊的调查后,慕尼黑的警察将我以身分不明的理由拘禁起来,是的我是货真价实的身分不明,哈哈我连我自己是谁我都没有答案。我在笔录里强调我非常可能得了见鬼的失忆症,请他们帮我找精神科医生鉴定。

    那些警察当然没有采信,却也拿我没有办法。

    回归到最重要的一点就是,我没有确实的罪名,等了好一阵子,德国境内也没有发现任何疑似他杀的尸体上出现我的指纹,所以啰,几个月后我被当作一个麻烦的大问号遣送往泰国。

    嗯,我想那些德国警察只是想把我扔出他们的国家,至于我是哪里人他们根本没有兴趣,而我也没反对“回到泰国”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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