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肖斯科姆庄案

类别:文学名著 作者:金涛 本章:老肖斯科姆庄案

    福尔摩斯弯身在一架低倍显微镜中看了好半天。现在,他直起身来,带着胜利的表情望着我。

    “是胶水,华生,”他说,“毫无问题,是胶水。过来看看这些散着的东西!”

    我弯身到视孔前,调整焦点。

    “这些毛是一件呢子外套上的线头,那些不规则的灰块是灰尘,左边有些上皮细胞。中间那些棕色的小圆泡,无疑是胶水。”

    “嗯,”我笑着说,“你说什么就是什么。有什么事取决于这些东西吗?”

    “这是一个非常好的展示,”他回答道,“在圣潘桂斯案中,你记得在死去的警察身边找到的帽子吗?被告否认那是他的,可是他是一个做画框的工人,不可避免地常接触黏胶。”

    “那是你的案子吗?”

    “不,是我警局的朋友马若维要我调查一下这案子。自从我在硬币伪造者的衣袖缝中找到锌及铜,能够让法庭定他罪后,他们开始了解到显微镜的重要性了。”他有些不耐烦地看了看表,“我有个新委托人要来,不过他晚了。对了,华生,你懂赛马吗?”

    “我应该懂,我一半的伤残补偿全都花在那上面。”

    “那我就让你做我的‘马场指南’。罗伯特·诺伯顿爵士如何?这个名字你有印象吗?”

    “嗯,可以说有。他住在老肖斯科姆庄,我知道那个地方,因为有一年夏天我曾在那附近住过。事实上,诺伯顿有一次几乎落到你的业务范围之内。”

    “怎么回事?”

    “就是那次,他在新市场石南原用马鞭鞭打科新街有名的放利者山姆·布威尔,差点儿把那人打死。”

    “啊,这人听起来很令人感兴趣!他经常那么肆无忌惮吗?”

    “嗯,他以危险出名,他几乎是英国最大胆的骑师——几年前在全国大赛中拿了第二名。他是那种不属于他那个时代的人。他应该是摄政时代的纨绔子——一个拳击手、运动家、赌马场的投机者、美女的情人,还有,一定是一个负债累累、永远也翻不了身的人。”

    “好极了!华生,描述得简明扼要,我似乎已了解这个人了。还有,你能给我一些印象,说说老肖斯科姆庄是个什么样的地方吗?”

    “我只知道它位在肖斯科姆园的中央,有名的肖斯科姆养马场及训练场就在那儿。”

    “训练头子是约翰·梅森,”福尔摩斯说,“别对我的知识感到惊奇,华生,因为我现在打开的正是他的来信。不过先让我们再多谈谈肖斯科姆,我似乎掘到了宝库。”

    “还有肖斯科姆的长毛犬,”我说,“几乎在每一个狗展中都能听到它们的名字,那是英国最好的犬种,它们也是老肖斯科姆庄女主人的骄傲。”

    “是罗伯特·诺伯顿爵士的妻子吧!”

    “罗伯特·诺伯顿爵士从没结婚。我想这也好,你想想他那种人的前途。他与他守寡的姐姐比翠丝·费尔德夫人住在一起。”

    “你是说她住在他那儿?”

    “不,不,那地方是她去世的丈夫詹姆士爵士的,诺伯顿没有任何产权。她目前靠收年金度日,死后房产就归她丈夫的弟弟。”

    “我猜,那位弟弟罗伯特一定花掉了所有的年金?”

    “大概就是这样。他是个可恶的家伙,一定使她的日子也不好过。不过,我听说她很爱他。肖斯科姆庄到底出了什么事?”

    “噢,这就是我想要知道的。我想,眼前的来人就可以告诉我们了。”

    房门打开了,童仆带进来一个高大而面容整洁的人,他脸上的表情坚定而严肃,是那种训练马匹或男学童的人才有的表情。约翰·梅森先生的气势似乎两者兼顾,而且绝对能胜任。他冷静克制地欠了欠身,坐进福尔摩斯用手示意的椅子中。

    “你收到我的信了吗,福尔摩斯先生?”

    “是的,但那里面并没有说什么。”

    “这件事太敏感,太复杂,我没法详细写下来,只有面对面才能讲清楚。”

    “好吧,我们洗耳恭听。”

    “首先,福尔摩斯先生,我想我的雇主罗伯特爵士一定是疯了。”

    福尔摩斯扬起了眉头。“这是贝克街,不是名医集中的哈里街。”他说,“不过,你为什么要这么说呢?”

    “嗯,先生,如果一个人做了一件、甚或两件奇怪的事情,也许有他的理由,但是如果他做的所有事情都很奇怪,你就不得不开始怀疑了。我想是肖斯科姆王子跟它要参加的那场比赛把他的脑子弄乱了。”

    “就是你们要参赛的那匹小雄马?”

    “是全英国最好的马,福尔摩斯先生,我知道得最清楚。现在,我坦白地跟你们说,我知道你们是君子,不会传出去的。罗伯特爵士一定得赢这场马赛,他已孤注一掷,这是他最后的机会了。他把能募到、借到的所有的钱,全都投在这匹马身上——而且赌盘的赔偿倍数也非常吓人!以前是四十倍,但是当他投入后,几乎翻到了一百倍。”

    “可是如果这匹马这么好,这样做又有什么不对呢?”

    “一般大众并不清楚它有多好,罗伯特爵士太精明了,赛马探子打听不到任何消息。他用王子的同父异母兄弟带出去跑,一般人分辨不出,但当冲刺时,它们的差距就显出来了。他脑袋里所想的除了马和比赛,没有别的事。他的身家性命都系于此了。他眼前还可以把高利贷债主稳住,但是如果王子输了,他就完了。”

    “看起来像是个极为冒险的赌博,但怎么能算疯了呢?”

    “嗯,首先,你只要看看他的样子。我相信他晚上根本不睡觉,他整天待在马厩里,眼神狂乱,这一切已超出他精神能负担的极限了。还有他对比翠丝夫人的举动!”

    “啊!怎么样?”

    “他们一直是很好的亲密朋友。他们品味相同,她与他一样酷爱马匹,每天同一时间,她都会驾车过来看看它们——尤其是她钟爱的王子。每天早晨,它一听到她的车辆在石子路上发出的声音,就会竖起耳朵,小跑到她的车旁去吃她为它带来的方糖。可是现在这一切都过去了。”

    “为什么?”

    “嗯,她似乎对所有马匹都失去了兴趣。已经有一个礼拜,她经过马厩时,最多只是说声早安!”

    “你猜想他们有过争执?”

    “一定是场十分严重恶毒的争吵,要不然他怎么会把她视如亲子的爱犬送掉呢?几天前,他把它送给了三英里外昆代镇绿龙旅店的老拜恩斯。”

    “这的确很奇怪。”

    “当然,以她衰弱的心脏及水肿症,大家都会以为她不大可能再跟他周旋,但是他每晚都在她房间待上两小时。他这么做也对,因为她是他少有的好朋友。但现在这一切也成了过去,他再也不去接近她,而她也很伤心。她郁郁不乐,整天喝酒,福尔摩斯先生——像鱼喝水那样。”

    “在他们这次疏远之前,她喝酒吗?”

    “嗯,有时喝一些,但是现在她经常一晚喝一瓶。男仆史蒂夫这么跟我讲的。一切都变了,福尔摩斯先生,其中一定有很糟糕的事发生。还有,男主人晚上到老教堂的地窖去做什么?跟他在那里碰面的人是谁?”

    福尔摩斯搓着双手。

    “继续说下去,梅森先生,你愈说愈令人感兴趣。”

    “是男仆看到他去的。半夜十二点,而且雨下得很大。第二天晚上,我没睡,等在房子里,一点儿都不错,他又去了。史蒂夫跟我偷偷跟着他,但这工作很不保险,如果他发现我们就糟了。如果他被惊动,不管是谁,他的拳头就会狠狠落下来,因此我们不敢跟得太近,但我们盯着他。他是去那闹鬼的地窖,有一个人在那儿等着他。”

    “这个闹鬼的地窖是什么?”

    “嗯,先生,在园里有个破烂的老教堂,它老到没有人知道它建造的年代。那教堂下面有一个地窖,大家都听说那里很可怕。白天那里面又黑又潮又荒僻,至于晚上,全郡大概找不出几个人敢走进去,但是主人并不怕,他这一辈子没怕过任何东西。可是,他晚上到那儿去干什么呢?”

    “等一下!”福尔摩斯说,“你说还有一个人在那里,那一定是你们马厩或房子里的人!你们一定能看出是谁,然后查问他吧。”

    “不是我认识的人。”

    “你怎么知道?”

    “因为我看到他了,福尔摩斯先生,就是在那第二天晚上。罗伯特爵士转身回去,经过我们附近——我跟史蒂夫像两只小兔子,发着抖躲在树丛里。那天晚上有一些月光。我们听到另外那个人在我们身后走动,我们并不怕他,因此在罗伯特爵士走了之后,我们钻出来,假装两个人正在月光下散步,以完全不知情的样子遇到他。‘嗨,朋友,你是谁?’我这么问。我猜他大概没有听到我们走近的脚步声,他回过头,脸上的表情像看到了地狱里的魔鬼出现,他惊叫了一声,然后就以最快的速度跑走了。他跑得可真快!——我绝对可以这么说。不到一分钟,他已经消失得无踪无影。他是谁,做什么的,我们再也问不到了。”

    “你在月光下能看得很清楚?”

    “是的,我清清楚楚看到他那张黄脸——应该说,像条卑贱的狗。他会与罗伯特爵士有什么关系呢?”

    福尔摩斯坐着沉思了一会儿。

    “谁陪伴着比翠丝·费尔德夫人?”他最后终于问道。

    “她有个女仆叫凯悦·伊万斯,她跟她已有五年了。”

    “毫无疑问很忠心吧?”

    梅森先生不自在地扭动着身子。

    “她是很忠心,”他终于回答,“但我不能肯定是对谁。”

    “啊!”福尔摩斯说。

    “我不能凭空造谣。”

    “我很了解,梅森先生。当然,情况已很清楚了。从华生医生的描述中,我了解没有女人跟罗伯特爵士在一起是安全的。你觉不觉得他们姐弟之间的争执是因此而起?”

    “嗯,这个流言已经有好一段时间了。”

    “也许她以前并没有亲眼见到。让我们假设她突然发现了,她想要辞退那女人,但弟弟不肯。然而,由于她心脏衰弱,又行动不便,无法贯彻她的意愿,于是那讨厌的女仆仍然留在她身边。这位夫人因此拒绝说话,郁郁不乐,转而酗酒,而罗伯特爵士则一气之下把她的爱犬送了人。这一切不是都很合理吗?”

    “嗯,到目前为止有可能。”

    “一点儿也不错!到目前为止。这与他晚上去老地窖的举动有什么关系?这点我们没法把它插进我们编的故事中。”

    “不行,先生,而且还有别的事连不上。为什么罗伯特爵士去挖死尸?”

    福尔摩斯突然坐直了身体。

    “我们昨天才发现的——在我写信给你之后。昨天罗伯特爵士去了伦敦,因此史蒂夫跟我进了地窖。一切东西都没动过,先生,除了其中一个角落有一些人的残骸。”

    “你立刻通知了警方吧?”

    我们的访客阴沉地笑了笑。

    “哦,先生,我想那不会使他们感兴趣的。只是一个死尸的头及一些骨头,那也许有一千年了。不过那堆东西以前并不在那儿,这点我能肯定,史蒂夫也能。它是被堆放在那个角落的,上面盖了一块木板,但是那角落以前是空的。”

    “那你们怎么做了?”

    “哦,我们还是把它留在那里。”

    “这点很聪明。你说罗伯特爵士昨天出门了,他回来了吗?”

    “我们预计他今天回来。”

    “罗伯特爵士是什么时候把狗送走的?”

    “一星期前。那小东西在屋外号叫,罗伯特爵士那天早晨正好发脾气,他把它抓起来,我以为他会杀了它。后来,他就把它交给骑师山弟·宾恩,要他把它送给绿龙的老拜恩斯,说他永远也不要再见到它。”

    福尔摩斯一言不发地深思了好一会儿,点燃他那根最老最臭的烟斗。

    “我还不清楚你要我做什么,梅森先生。”他终于说,“你能说得更确切一点儿吗?”

    “也许这个能表达得更确切,福尔摩斯先生。”我们的访客说。

    他从口袋中掏出一个纸包,小心地打开,是一小段烧焦的骨头。

    福尔摩斯很有兴趣地注视着它。

    “你在哪里找到的?”

    “在比翠丝夫人房间下面的地下室,有一个中央系统的暖气炉,已经很久没有使用了,但是这几天罗伯特爵士抱怨屋子太冷,就把它打开了。”

    “哈维负责暖气炉——他是帮我做事的小伙子之一。今天早晨,他拿了这个来找我,他说是清理炉灰时捡到的。他认为在炉子里发现这东西,不会是什么好事。”

    “我也这么想,”福尔摩斯说,“你看这是什么,华生?”

    那段骨头已被烧焦,但毫无疑问还留有它解剖学上的特性。

    “这是人类股骨的上骨节。”我说。

    “一点儿也不错!”福尔摩斯的态度变得非常严肃。“这小伙子在什么时间去照看暖气炉?”

    “他每天傍晚去把它点燃以后就走开了。”

    “那么不管是谁,晚上都可以去那里边?”

    “是的,先生。”

    “你能从外面直接进去吗?”

    “那里有一扇直接通往外面的门,另外还有一扇门开向楼梯,可以通到比翠丝夫人房间的过道。”

    “这些事情很复杂,梅森先生,不但复杂而且很凶恶。你说罗伯特爵士昨晚不在家?”

    “不在,先生。”

    “如果他不在,那是谁去烧的骨头呢?”

    “是啊,先生。”

    “你刚才提到的旅店叫什么名字?”

    “绿龙。”

    这位老实的驯马师脸上很清楚地表明他深信又有一个疯子进入到他颇不平静的生活中。

    “波克郡一带有没有好的钓鱼地点?”

    “嗯,先生,我听说在小溪里有鳝鱼,在霍湖里有梭子鱼。”

    “这就行了。华生与我都是钓鱼能手——是吗,华生?以后你可以跟我们在绿龙联络,我们今晚就去。梅森先生,不必我说你也知道,我们不希望在那里见到你,如果有事,写个字条来,如果我们要找你,一定可以找到你。等我们对这桩案子再进一步调查后,会让你知道我意见的。”

    就这样,在那个明朗的五月傍晚,福尔摩斯与我坐在头等车厢中,前往只有打招呼才停的小肖斯科姆车站。我们头顶的行李架上散乱地放着一些鱼竿、线圈及鱼篓。到了目的地,再坐一小段马车,我们来到一间老式的小旅店,那位酷爱户外活动的店主加西亚·拜恩斯马上迫不及待地加入了我们要打尽附近所有鱼的计划。

    “上霍湖钓梭子鱼的机会怎样?”福尔摩斯说。

    旅店店主的脸上现出愁容。

    “不行,先生。在你还没有钓到鱼之前,恐怕自己先下水了。”

    “为什么?”

    “是罗伯特爵士,先生。他万分讨厌打听马赛消息的探子。如果你们两个陌生人那么接近他的训练场,他一定会好好收拾你们的。他绝不肯冒消息外泄的危险,罗伯特爵士一定不肯。”

    “我听说他将有一匹马参加大赛?”

    “是的,而且是匹极好的小雄马。我们大家都把钱赌到它身上了,罗伯特爵士的全部家当也都赌进去了。噢,对了,”他的眼睛深深地打量我们,“我想你们不是赌马的人吧?”

    “不,完全不是那么回事,只是两个极希望来波克郡呼吸新鲜空气的闲人。”

    “啊,那你们就来对地方了。这附近有不少好地方可去,不过记住我提醒你们有关罗伯特爵士的事。他是那种先动手再讲理的人,不要接近他的庄园。”

    “当然!拜恩斯先生,我们一定听取忠告。啊,那只在走廊里吵闹的长毛犬好漂亮。”

    “的确是,它是纯肖斯科姆种,在英国找不到比它更好的狗种了。”

    “我也是个爱犬者,”福尔摩斯说,“嗯,我能问吗,买一只像这样得过奖的狗要花多少钱?”

    “先生,我可付不起,是罗伯特爵士本人把它送给我的,这就是为什么我得把它拴上。如果我一松开它,它立刻就会奔回庄园。”

    “我们手上已掌握一些牌了,华生,”店主离去后,福尔摩斯说,“这事并不好办,不过一两天之内应该会有些结果。对了,我听说罗伯特爵士仍在伦敦,或许我们今晚去老教堂不会遭到他的袭击。还有一两点地方我需要再确定一下。”

    “你已有结论了吗,福尔摩斯?”

    “华生,只有一点儿,就是大约在一个礼拜前发生了一件事,大大影响了肖斯科姆庄园一家人的生活。至于是什么事,我们只能由它造成的影响来猜测。不过,这些影响有许多不同的奇怪特性,这对我们反而有帮助。只有那些平淡无奇的案子才会使人束手无策。

    “先让我们来考虑所有的资料。那个弟弟不再去探望那位他挚爱而行动不便的姐姐了,他把她的爱犬也送走。她的狗!华生,难道这点不能使你看出什么吗?”

    “除了那个弟弟因生气而做出的蠢事之外,我看不出什么。”

    “嗯,也可能是这样,或者——嗯,还有一个可能性。如果这一切是因吵架而开始的,那让我们现在先来思考一下吵架后发生的事情。那位女士一反常态,除了与女仆驾车出去外,她不离开房间,也不再去马厩与爱马打招呼,而且显然还酗酒。这就是所有的事,是吗?”

    “除了地窖的事。”

    “那是另一条思路,请不要把两条弄混。第一条思路是有关比翠丝夫人的,有些凶险,是吗?”

    “我想不出。”

    “好吧,现在我们来想第二条思路,跟罗伯特爵士有关。他疯狂想赢得马赛。他在债主的掌握中,随时有可能家产被拍卖,马厩被债主查收。他是个大胆而不顾一切的人,他靠他姐姐的收入生活,他姐姐的女仆是他的帮手。到目前为止,我们似乎推测得都很正确,是吗?”

    “可是地窖呢?”

    “啊,对了,地窖!华生,让我们来假设——只是个恶意的假设,为了辩解而做的假设——假设罗伯特爵士已不需要他姐姐了。”

    “上帝,福尔摩斯,这太过分了吧。”

    “很可能,华生。罗伯特爵士是出身高贵,但偶尔好鸟也会生坏蛋。让我们先用这个假设。除非他兑现了他的财产,否则他不会逃出国,而要兑现他的财产,必须通过利用肖斯科姆王子的方法。因此,他还是得留下。而要这么做,他必须想办法处理他杀害的人的尸体,而且他还得找一个她的替身。有女仆站在他一边,这点并不是不可能。那女人的尸体也许被搬到地窖去了,那里很少有人去,然后晚上再去把它烧掉,留下的证据是我们都已看到的。你对这些有什么意见,华生?”

    “如果你一开始就做了这么一个凶恶的假设,那这些当然都有可能。”

    “我想,明天我们大概可以做个小实验,华生,这样也许可以为这桩案子带来一些曙光。同时,如果我们还想继续我们目前的身份,我建议,最好请店主来喝一杯他自己店里的酒,谈谈他最有兴趣的鳗鱼及绦鱼之类的话题。在这中间,也许可以听到一些有帮助的当地的闲言闲语。”

    早晨,福尔摩斯发现我们忘了带假鱼饵,这使我们一天都钓不成鱼。十一点左右,我们出去散步,他想办法带了那只黑长毛犬一起去。

    “就是这里,”当我们走到一个门柱上有怪兽纹章竖立着的大门前,他说道,“拜恩斯先生告诉我,大约中午时分,老夫人会坐车出来,打开大门时,马车会慢下来。在马车驶出大门、加速之前,华生,我要你假装问问题,让车夫把马车停下来。不要管我,我会躲在这些冬青树丛后,看看能做些什么。”

    并没有等多久,大约只过了一刻钟,我们就看到一辆敞篷的黄色四轮马车由长长的车道驶出来,驾车的是一对高大英俊的灰马。福尔摩斯带着狗蹲在树丛后,我一副无所事事的样子,站在路中间挥着拐杖。

    马车慢了下来,我可以很清楚地看到上面的人。左边坐着一个衣着光鲜的年轻女子,有一头浅黄头发及一对看来不地道的眼睛,右边坐着一个年长的人,驼着背,一大块披肩把她的脸及肩背包裹得密密实实,显示她健康不佳。马车驶过来时,我很威严地挥了挥手,车夫把车停下,我问他老肖斯科姆庄的罗伯特爵士在不在家。

    就在这时,福尔摩斯跨出来,放开长毛犬。它欢喜地叫了一声,就冲到车前,跳上车座。然而,就在一刹那,它急切的欢呼换成了狂怒,咬住了它头上的黑裙。

    “快走!快走!”一个粗哑的声音叫道。车夫拉起缰绳,于是我们被丢在路边。

    “行了,华生,办成了。”福尔摩斯把链子拴到仍然激动的长毛犬脖子上的时候,他说,“它以为那是它的主人,却发现是个陌生人。狗不会弄错的。”

    “那是个男人的声音!”我大叫道。

    “一点儿也不错!我们手上又多了一张牌,华生,不过我们得小心出牌,否则后果会不一样。”

    我的同伴在那一天似乎就没有其他的计划了,我们确实去溪中钓了鱼,因而晚餐享用了鲢鱼。吃完饭后,福尔摩斯才向我表示还有任务得进行,于是我们再次走上早晨走过的路,来到庄园大门前。一个高大黝黑的身影在那儿等着我们,原来正是在伦敦见过面的驯马师约翰·梅森先生。

    “晚安,两位先生!”他说,“我收到了你的字条,福尔摩斯先生。罗伯特爵士还没有回来,不过我听说他今晚会回来。”

    “地窖离屋子有多远?”福尔摩斯问道。

    “足足有四分之一英里。”

    “那我想我们可以完全不理会罗伯特爵士。”

    “我可不能这么做,福尔摩斯先生。他一进门就会要见我,询问有关肖斯科姆王子的最新状况。”

    “啊!如果是这样,那我们只有不让你一同去了,梅森先生。你可以带我们到地窖,然后你先回去。”

    外面一片漆黑,没有一丝月光,梅森带我们穿过一片草地,直到一大幢黑影出现在我们面前。那就是老教堂。我们由一个残破的入口进入教堂,以前这里是门廊。我们的向导跌跌撞撞地穿梭在一堆堆松落的石块间,摸索着走到建筑物的一个角落,在那里有一道很陡的楼梯通到地窖。擦亮一根火柴,他照亮了这个阴森可怕的地方——有着令人窒息的腐臭气味,破败的墙是古老的粗糙石头,有一堆棺材堆在那里,有铅棺,有石棺,由一边墙角叠起,一直堆到拱门以及黑暗的屋顶。福尔摩斯点燃了油灯,在这阴暗的地方,射出一道昏黄的光。油灯的光照在棺材上,可以看见有些棺盖上镶着半狮半鹫的怪兽图形,有的镶着爵位的冠饰,仿佛要把这个家族的荣耀在死后一起带走。

    “你说有一些骨头,梅森先生,在你走以前能否告诉我在哪里?”

    “就在这个角落。”驯马师大步走过去。然而,就在灯光照过去时,他吓得呆住了。“它们不见了。”他说。

    “这正是我料到的。”福尔摩斯咯咯笑着说,“我猜,那些骨灰现在大概还可以在上次已经烧了一部分的那个暖气炉中找到。”

    “可是谁会去烧掉一具死了一千年的枯骨?”约翰·梅森问。

    “这就是我们来这里找答案的原因。”福尔摩斯说,“这可能会花好长一段时间,我们不必再留住你了。我想在天亮之前,我们应该可以得到答案。”

    当约翰·梅森离去后,福尔摩斯开始仔细地观看这个墓穴,由中央很古老的撒克逊时代看起,由诺曼·雨果以及奥迪斯这些世家大族,一直到十八世纪的威廉爵士及甘尼士·费尔德爵士。一个多小时后,福尔摩斯来到一具放在地窖入口处的铅棺前,发出一声满意的惊呼,看到他急切但意味深长的举动,我知道他达到了目的。他用他的放大镜,急急地检查了那沉重盖子的边缘,然后由口袋中取出一把橇子,插进一个裂罅,把那只有两个钉子钉住的棺盖撬开了。棺板子撬开时,发出了一种刺耳的撕裂声,但是在还没有完全打开、暴露出里面的东西之前,我们碰到了没有预计的干扰。

    有人在上面的教堂走动,脚步声坚定而迅速,显然来人熟悉路径,而且有所目的。楼梯上射下一道光,一个人出现在哥特式的拱门下。他的样子极可怕,身形高大而态度凶暴。一盏大马灯在他身前,照亮了他蓄着浓密胡子的脸庞,以及一对愤怒的眼睛,那眼睛怒视着地穴的每一个角落,直到凶狠地停到我的同伴及我身上。

    “你们究竟是谁?”他咆哮道,“你们在我的地界上做什么?”福尔摩斯没有回答,于是他向前走了两步,挥动着手中一根沉重的棍子。“你们听到了吗?”他大叫道,“你们是谁?来这里做什么?”他的短棍在空中挥舞着。

    可是,福尔摩斯不但没有退缩,反而向前走去。

    “我也有问题要问你,罗伯特爵士。”他以他最冷酷的语气说,“这是谁?它在这里做什么?”

    他转身打开身后的棺盖。在油灯的灯光下,我看到一具由头到脚被包得严密的尸体,只露出一张可怕得像巫婆一样的脸,鼻子下巴突出,一对呆滞的眼睛在没有血色满是皱纹的脸上睁着。

    爵士惊叫了一声,蹒跚后退,靠在一具精美的石棺上。

    “你怎么知道的?”他叫道。然后,他带着凶蛮的态度,继续说,“这关你们什么事?”

    “我的名字是福尔摩斯,”我的同伴说,“你也许熟悉我。不管怎样,我的责任就像每一个好公民一样——维护法律。在我看来,你有不少问题得回答。”

    罗伯特爵士瞪了他一眼,但是福尔摩斯沉静的语调,以及冷静而肯定的态度起了作用。

    “上帝,福尔摩斯先生,一切都没有问题,”他说,“表面看起来对我不利,这点我承认,但是我别无他法。”

    “我很愿意这么想,但是我恐怕你得到警察面前去解释。”

    罗伯特爵士耸了耸他的宽肩。

    “嗯,如果一定要这么做,那就必须这么做了。请到屋子里去,我让你自己来判定这件事。”

    一刻钟之后,我们来到一间——由玻璃罩后一列列发亮的枪管使我判断——庄园的枪械室。它布置得很舒适。罗伯特爵士把我们留在那里一会儿,回来时带来了两个人,一个就是我们在马车上看到的那个光鲜的年轻女子,另外一个则是矮小鼠脸、一副贼头贼脑模样的男子。这两人显然完全弄不清是怎么回事,这表示我们的爵士还没有时间解释事情有了转变。

    “这是,”罗伯特爵士挥了挥手说,“罗莱特夫妇。罗莱特太太本姓伊万斯,是我姐姐多年的随身女仆。我把他们找来,是因为我觉得最好的办法是向你们说明我的真实处境,而这两个人是这世上唯一能补充我的说明的人。”

    “有必要吗?罗伯特爵士,你考虑过这么做吗?”那女子大声说。

    “至于我,完全不负任何责任。”她的丈夫说。

    罗伯特爵士厌恶地瞥了他一眼。“我会负一切责任,”他说,“好了,福尔摩斯先生,现在请你听我陈述事实。你显然已经很了解我的私事了,否则我不会在刚才那个地方找到你。你一定知道,我有一匹黑马要参加大赛,我的一切都取决于这次的胜利。如果我赢了,一切都简单得很,如果我输了——我不敢想象!”

    “我了解这情形。”福尔摩斯说。

    “我的一切全靠我姐姐比翠丝夫人。但是大家都知道,这份家产只有在她活着的时候她才能拥有,而我自己,则负债累累。我知道,如果我姐姐一死,那么这些债主会像一群兀鹰一样涌进这座庄园,一切都会被他们扣住——我的马厩,我的马——每样东西。可是,福尔摩斯先生,我姐姐在一个礼拜之前‘真的’死了。”

    “而你没有告诉任何人!”

    “我能怎么办?我面对的是彻底的毁灭。如果我能把事情瞒上三个礼拜,一切就都过去了。她女仆的丈夫——就是这人——是个演员。我们想到——我想到——他暂时可以假扮我姐姐,因为除了她的女仆,没有人有必要进她的房间,只是她每天必须坐马车出现一次。这点不难安排。我姐姐是死于水肿,她长期受这个疾病折磨。”

    “这需由验尸官来决定。”

    “她的医生可以证明,这几个月来,她已到随时可能死亡的状态。”

    “好了,那你怎么办呢?”

    “尸体不能一直留在这儿。第一天晚上,罗莱特和我把尸体搬到老水井房中,那水井已多年不用了。但她的长毛犬一直跟着我们,在门口不停地嚎叫,因此我想必须把它弄到个安全的地方去。我弄走了长毛犬,再把尸体搬到教堂的地窖中。福尔摩斯先生,在这中间,没有一点儿不尊敬的举动,我不觉得我对死者有何不敬之处。”

    “罗伯特爵士,你的行为在我来看是不可原谅的。”

    爵士不耐烦地摇摇头。“要说教很简单,”他说,“如果你置身我的处境,感觉就会不一样了。一个人不能眼睁睁地看着他的全部希望及全部计划在最后一刻粉碎,而不做任何努力。在我看来,用她丈夫先人的一具棺材作为她的安息之所,没有什么不敬,更何况那些棺材停放在一个颇为神圣的地方。我们打开了一具棺材,移出里面的枯骨,把她放了进去,就像你看到的那样子。至于我们搬出来的遗骨,不能就这么丢在地窖的地上。罗莱特与我把它搬走,晚上到下面的暖气炉中去烧掉。这就是我的故事,福尔摩斯先生,不过你是用什么办法逼得我不得不说出这一切,却是我猜不透的。”

    福尔摩斯坐着陷入沉思。

    “你的叙述中有一个漏洞,罗伯特爵士,”他最后开口说,“你的赌注,也就是你全部的希望,就算是债主扣住了财产也不应该会受到影响。”

    “那匹马也是财产之一。他们怎么会在乎我的赌注?很可能他们根本不会让它去跑。我最大的债主,很不幸,就是我最大的仇敌——一个无赖,一名叫山姆·布威尔的人。有一次,在新市场石南原,我不得已狠狠地用马鞭抽了他。你想他会救我吗?”

    “嗯,罗伯特爵士,”福尔摩斯站起身来,“这件事当然得报警。我的责任是把事情弄清楚,其他就不是我的事了。至于你的行为是否符合道德或礼教,这就不是我能决定了的。已快半夜了,华生,我想我们应该回到那个简陋的小旅店去。”

    大家都知道,这个奇怪故事的结局比罗伯特爵士的行为应得的报应要好得多。肖斯科姆王子真的赢了那场大赛,那马的主人赢了八万英镑。爵士的那些债主们一直等到大赛结束后才要求付款,在付清了他们的款项后,剩余的钱还够罗伯特爵士重新开始一个不错的生活。警方及验尸官对这事的处理都十分宽大,除了对延迟申报那位女士的死亡有些责难外,那个幸运的马主人由他这桩不寻常的事件中,毫无损伤地脱了身。现在这件事已被人们遗忘,而他的晚年也将很体面地度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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