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0日星期六下午,吃了跟亚瑟约定的烤牛肉跟薯条。
告白:
相当传统,毫无铺张。
地点很浪漫。
双方都很激动……
没什么话语。
相当简明,可以体会当中的真心。
他爱我。
我也爱他。
一句“我爱你”跟两个吻,我还能希冀更多吗?他没让我失望,我本来害怕他不来了,或者来不久就借口有急事而逃离,要不然就是快速请我喝杯咖啡,给我下次音乐会的门票跟签名。星期二的晚餐他已经见识到我是个资深多话女,也有可能把我当成神经求偶狂,恐怕已经醒悟到他没有时间跟一个郊区(虽然是高级区啦,不过……)的小教师鬼混。他可以追求世界各地任何最美的女人,不用负责的樱花女孩,翘臀的巴西女郎,美丽的美国女人……他在各巡回演出间应该有过那种没有明天的艳遇,但是他刚刚在船上告白的时候,眼里有小小的星火,而那些我用力心电感应给他的字眼……那些字眼,他是真心的……他这样的男人如果想要得到一个女人,根本不必对她说“我爱你”。
我们还没到那个地步,而我简直跟个孩子一样兴奋!我想见他……想听他诉说自己……跟他说我帮我们俩想象的未来……想跟他一起拉琴,钢琴跟大提琴的二重奏……我想吻他……想脱他的衣服……想感受他早晨睡在我身边的亲密。想跟他一起散步……想让他念诗给我听……让他为我创作,让他作曲,为我弹奏……我要在他的音乐会化身一只小老鼠,好藏在演奏台里……我是怎么回事?罗琳,我的女孩,不要激动,你们相爱,那很好,不过毕竟你们才认识一星期而已,你们甚至都还没……管他的!我就是知道……跟他会天长地久!
以一个这种等级的名人来说,他有种令人无法抗拒的天真朴实,好像我是他的第一个……难道我被迷昏头了吗?他不会是跟人打赌说可以把第一排的某个女观众骗上床吧?还是他有变态怪癖,特别会被玩音乐的网友吸引?或者他有个小外甥正在准备地理考试?再不然就是他家里需要一个女佣?
我明天下午会再见他,这次去他家。亚瑟明天要跟童子军一块儿外出一整天,我会去苏菲家用午餐。
我们有一个故事等着编织,属于我们的故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