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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别:文学名著 作者:罗伯特·詹姆斯·沃勒 本章:6

    罗斯科咧咧嘴笑了:“我想我会去母兔院转一转,去看看那儿的姑娘们,看看那儿是否还有人爱着我。”

    “我听说过那个地方,”路德说:“是什么样的?”

    “你在那儿就做四件事:起床、上床、下床、出门。那儿可不会给你提供真正的幸福所需要的温柔和关怀,不像我拥有许多的温柔和关怀。”罗斯科拍拍自己的肚子。“从另一方面来讲,我们满得克萨斯跑来跑去地打扑克,这根本不允许我们有那么多时间来创造持久的关系,所以母兔院简简单单的也不错。”

    温切尔耸了耸肩,把头缩进了夹克里:“那么,回头见吧。”

    “温切尔……”罗斯科开口说话了,微微皱着眉头:“到那儿可要小心些。在某些场所警察对扑克镇压得可厉害呢,敲诈勒索也是常有的事。上个月在拉伯克,有几个人在吉米·雷马斯特的撞球场后面打牌打得废寝忘食,结果两个带着霰弹枪的孩子把那儿搅得一团糟。我们现在都有点儿精神紧张了。”

    “多谢。我听说过拉伯克那事。很明显,在敲诈发生前一小时,其中一个牌手一直在街对过的咖啡馆里夸夸其谈,还炫耀着大把钞票。真蠢。”

    温切尔钻进了自己停在旅馆停车场的一九四○年产的凯迪拉克,在里面坐了十分钟,记下刚刚那场牌的笔记。他已经知道了罗斯科和路德的打牌风格及出牌趋势,他各用了一张纸来记录他们俩的事,约翰尼德是打西岸来的,在南方的牌圈里是新面孔,所以温切尔在笔记本上特意为专业牌手留空的地方对他做了一些额外的注解。

    尽管约翰尼德打牌花样百出,他却很擅长混淆别人的判断力。当他拿了一手好牌的时候,他会把目光略微偏离牌局,做出一副漠不关心的样子。这一花招极其平常,但在牌技差劲或水平中等的人眼里,它的效果往往就放大了。一个专业牌手偶尔恰如其分地耍上那么几次伎俩,其他人就会被捉弄得团团转,觉得这个牌手拿了一手臭牌。温切尔在一页纸的顶部写下“约翰尼德·安杰洛”,开始做笔记:

    1967年5月30日,身高一米七七,黑发,向后梳,黑皮肤,衣着好。不太擅长得州扑克=高估了他手里的牌,其实他的牌很差,同时也低估了其他人痛打落水狗的情况。擅长在拿到好牌时混淆他人视听:眼光略向右偏,漠不关心,掩饰得很好=示弱意味着强大。就像运动类赌博一样。闲散一些,全面一些。

    温切尔把笔记本往后翻了好几页,草草写下关于那三个从丹佛来的汽车商人的描述。他们输得很惨,每人大约输了七八千。他可能永远都不会再遇上他们了,但人永远也不知道将来会发生什么。像他们那样的家伙急吼吼地跑来,输得惨不忍睹,然后又跑回来输上更多的钱。他给他们写下了一些笼统的注释,就此搁笔:

    乡村俱乐部牌手。通常:酗酒,注意力游移,对牌的悟性不高。酒喝得越多,人就越散漫。得州扑克,虽然是他们叫的,他们仍然觉得这种牌戏很神秘。很明显,他们想装作自己玩得州扑克很在行。虚张声势表现得显而易见,习惯在短时间牌局中下一大注。哈蒙(姓)可能会试图偷看丢牌;当他被抓住一次并被警告之后就收手了。其他两人输牌时的牌风不错,但哈蒙并不是这样,他总是抱怨着说自己如何拿不到好牌,有两次差点把路德给惹恼了。其他两人中有一个(叫沃克?)喜欢“让每个人都诚实地打牌”=即使拿了一把一般的牌或臭牌也会叫牌=很难用虚张声势这招来糊弄他。

    随后,温切尔会把他的笔记抄到两组3×5的卡片上,他把这些卡片放在文档盒里。一组卡片是根据姓的字母顺序来排列的,另一组列出了重要的牌局,是以日期来排列的。如果他提前知道哪些牌手会来参加,他就会仔细地翻看笔记,就像所有的优秀的记者一样,他在短期内把每个牌手的信息都暗记于心——他是谁、是干什么的、是怎么打牌的、是什么时候打牌的、为什么来打牌。

    温切尔开动了凯迪拉克,驶出了旅馆停车场,额外给了侍者十美金的小费,其实前晚他已经给了他十美金。他喜欢当自己不在的时候,有人好好照料着凯迪拉克。

    在街道另一头,有两个男人坐在一辆旧雪佛兰里,注视着他驾着凯迪拉克驶出停车场、开到街上。温切尔记住了那辆车的车牌,从右靴里抽出银行家专用手枪,把枪放在自己的膝头。但一直到他向右转、把凯迪拉克调头向大斯普林开去时,那辆雪佛兰依然停着没动。谨慎总是好的。就像罗斯科所言,情形越来越艰难了。

    然而——他的一根手指轻轻刮过上唇的一条淡淡疤痕——情形总是艰难的,并且不可能比一九四一年的圣塔·海伦娜一战更难对付了,那是个星期六的夜晚,当时他忽略了费恩教他的一条基本的生存法则。

    在一九四○年费恩在圣安吉洛被枪杀之后,温切尔对成为一个边境巡逻人考虑得更多了。他刚满十七岁,正是自作主张的时候。他对大学不感兴趣,也没钱去上大学,而他母亲也差不多无可奈何地屈服了。

    或者,也许能成为一名牛仔。他是个不错的骑手,并且已经有了一些其他的陆上技巧,剩下的东西可以到他能找到工作的地方去学。虽然薪水很低,也没什么前途。除此之外,去矿上是另一种可能性,但他已经听说矿井不久就要关闭了,而且矿工们似乎总是咳个不停。看起来你一会儿被推向这条道,一会儿又被挤向另一条道,时斜时偏地走上了生活之路,与其说你是在选择自己的道路,不如说是各种可能性把你引上了那条路。

    他咧开嘴朝自己笑了笑。如果机运主宰一切,不如就做个好仆人。打扑克,真见鬼。别再扮演那娘娘腔的纸牌术士的角色了,开始正正经经地玩这个游戏吧。至少试一试。

    他开始在礼拜六的晚上在桑德比特商店转悠,观战并研究那里的牌局,那是矿工们赌博的地方。他没学到多少东西。他们粗枝大叶又松松垮垮,似乎并不在乎是赢是输,他们大多是玩抽牌和五张牌梭哈。这类牌戏通常都是邻居们在一块儿玩,在那些日子里,一份一角的赌金和两角的下注上限已经很多了,那时花上两毛钱就能买一磅咖啡,花上一或一点五美金就能在厄尔巴索租上一个带沐浴的旅馆房间。温切尔不觉得自己会犯什么差错,并且决定用上费恩给他的五美金中的两块钱。

    到了下个礼拜六,他候在牌桌前等座位开局,手心不停地冒汗,两腿颤栗着。在大约十点的时候,桌边有了个空位。他坐了下来,面前摊着两美金零钱。那是他第一次真正打扑克。

    钱在三十分钟内就消失得无影无踪了。他给吓着了,从他的表情和牌风中都可以看得出来,他紧张得忘记了大多数的规则,也没能集中注意力地去打牌。他思索着,想把钱弄回来,又在错误的时候虚张声势了一番,当其他人在叫牌、提注的时候,他依然攥着一对三,当坐在他边上的男人亮出一手可能是同花顺的牌时,他抽了一副最大为五的顺子。牌打得既愚蠢又粗心。他又拿出了一美金,然后在十分钟内把它输掉了。费恩正在什么地方眨巴着眼睛,想着自己教了那么多原来都是徒劳的。

    “下次再来啊,小子。”当温切尔抽身离开牌桌的时候,一个矿工这么说道。

    另一个矿工咧着嘴笑哈哈地说:“谢谢你给我们酒钱,年轻的迪亚先生。非常感谢盛情。”

    他的父亲观看了比赛,跟着他走到了外头。“你得冷静下来,温切尔。那些男孩可能比你想象中要厉害一些。他们终日喝酒,无所事事,但他们中有一些人也打过许多次牌。别理会他们的叽叽歪歪,打牌就是这样的。明天我们去你那块平坦的岩石那儿再练习一下。就把今晚当作是一次昂贵的教育投资吧。”

    第二个礼拜六情况好转了一点儿。温切尔离开牌桌的时候赢了两角五分,他的父亲拍了拍他的肩膀说:“在任何时候,只要你能带着比自己下的注多一点儿的东西离开牌局,那它就是一次不错的晚间娱乐。”

    接下来的那个礼拜五,温切尔独自出发了,开始把自己所知道的关于扑克的每件事都在脑子里翻来覆去地滚,反反复复地实践,一直到非常熟练,熟练到不管紧张与否自己都能舒缓平稳地打完一场牌。第二天晚上他赢了四角钱。

    事情就一直这么发展下去了。输了一美金,赢回来两美金,扔下五角钱,赢回来六角钱。虽然,在什么地方——在这儿温切尔显示出了核心本质,这本质会带领他走向他面前的生命之路——他的牌技转向了一个更高的层次。他不再紧张,开始全神贯注地投入到牌戏中去了。

    他参加周六晚上的牌局,和那些矿工们打牌已经有六个礼拜了,在某个晚上的牌局里他赢了四美金。第二周他赢了三美金,再接下来一周他揣着七美金离开了牌桌。那个时候,矿工们不再嘲笑他了,而是确保他们的牌局中没有任何空位。

    他的母亲并没有被山姆的那些话所骗,每到那些礼拜六的夜晚,山姆总是会说:“我想温切尔和我可以逛逛桑德比特商店,看看那儿有什么有意思的事儿。”

    她抬头望着这脸庞消瘦、四肢颀长的男孩,他的棕发向后梳去,平整光滑,她开口了:“你们这些高高大大的男人总认为自己又聪明又狡黠。我从一开始就知道在桑德比特商店那儿发生了些什么,知道你和费恩在礼拜六下午都在干些什么。店里的艾琳都和我说了。但你父亲向我保证这一切都是没有害处的。”

    南希严肃认真地说道:“你有没有偶尔想过,这些年来的某些周六晚上他都去哪儿鬼混了?山姆对赌博生活总是抱有这种浪漫的想法。那是蠢货的职业,温切尔,我要说的就这么多,除了我依然认为你应该去克里尔塞格诺这一点,去那儿在一所师范学校报上名,成为一名教师,以一种稳定的、令人尊敬的方式来谋生。除了刚才这些以外,其他的我全都放弃。你们都是一样的——你们这些男人——又野又顽固不化、无药可救,连上帝给你们的常识都没有。”

    她在围裙上擦了擦手,向窗外望去:“山姆已经走了有三天了,我开始担心他了。他说勃奇雅附近有许多诈骗走私活动。他和几个骑警礼拜一去了那儿。”

    第二天,当一辆边境巡逻卡车开到他们的住处时,她就知道事情不对了。山姆躺在卡车里的一张床上,身上蒙着一条毯子。三周后,南希搬回了敖德萨附近的老家,温切尔成了R9上的一名牛仔,距他成长的地方有十六公里。

    和他一起干活的牛仔并不喜欢他打扑克的方式。“温切尔,你没对我们出老千吧?”

    温切尔答道:“如果我想对你们出老千的话,那你们永远都不会知道我在出老千,当然我并没有这么做。”

    “好吧,并不是想冒犯你,但和你打牌简直就像往一个地鼠洞里灌水。一个礼拜的工钱打三小时牌就没了,更不用说你从阿克那儿赢了他的小提琴和六次免费课程。对我们来说这些娱乐实在是太奢侈了,所以我们要你离开我们的牌局。”

    晚上,在简陋的工棚里,温切尔练习着出千和洗牌,把费恩教他的那些把戏一个个耍过来,让自己保持机灵与警觉。有人说礼拜六晚上在圣塔·海伦娜有场严肃的比赛。他在特灵圭亚靠北边的地方工作,要到圣塔·海伦娜去得在马背上好好折腾一番,两地相距大约二十四公里。但一个周六下午,他在事毕后还是跨上了马背,启程出发。

    在这次跨国旅行中,他越过了卡曼奇泉的东面、涉过了特灵圭亚湾、围着响尾蛇山的南坡绕行。疾风夹杂着灰尘从西边刮来,在沙漠上肆虐,当他登上了里奥格兰德附近的一座山头时,他可以看到左下方的骡耳峰上挂着一轮将落未落的夕阳。

    六点刚过他就渡过了河,天黑得很快。让他那获过奖的马载着他穿过里奥格兰德似乎并不是个好主意,于是他勒住了马,付了五分钱给一个墨西哥人,让他用船送他过河。温切尔的边境西班牙语说得相当不错,他向这墨西哥人询问圣塔·海伦娜是个什么样的小镇。

    “是个不错的村庄。”墨西哥人一边摇船一边回答,还对一个骑着毛驴涉水过河去北边的老外喊道:“晚上好,先生。”两个二十升的莎脱酒罐在驴子的鞍边晃荡着。

    “看到那些打那儿分叉的悬崖了吗?”船夫指着一个地方说道:“那是圣塔·艾丽娜峡谷。美国人会付船钱请人把他们渡过去,但我的船没那么好,渡不过峡谷上头的急流。有时峡谷里会有又大又急的湍流。如果我有一艘好一点儿的船,我就可以靠把你这样的美国人渡过峡谷来赚许多钱。”

    温切尔向下看了看在渡船周围飞溅的水花,相信了船夫对这船所作的评价。

    一条四十磅重的死鲶鱼翻着肚皮漂了过去。船夫说,不管从汞矿那儿沿着特灵圭亚湾被冲刷下来的东西是什么,那玩意儿弄死了所有在湾口转悠的鱼。

    温切尔步行来到了镇上,仔细观察起这个小镇来。他已经知道,主要的扑克牌局设在街道左侧的一家小酒店里,人家告诉他,听着音乐,一路朝目的地走,离女士、小姐们远点儿。要是朝村里的女人走错了一步或发生了诸如此类的事,就意味着有把刀插在你的肚子上。他在街上一路走的时候遇上了几个女人,他只是侧一侧斯泰森草帽美国西部牛仔戴的一种阔边高顶毡帽。说道:“晚上好,”别的什么也没做。有时小姐们会同样对这个瘦骨伶仃的年轻牛仔打招呼,有时她们只是微笑,有时则没有任何反应。

    当他注视着那些女士、小姐的时候,他的扑克意识有那么一会儿离他而去。她们可爱、苗条,如鲜花般绽放,并且似乎已经准备好翩翩起舞,或者做任何男人会和女人做的别的事情。他对后者的概念一直是模糊的,但却有一种大致的感觉。在他听了工友们在工棚里的谈话之后,近来他一直都思忖着女人,牛仔们谈起他们在奥吉戈和圣维森特木屋里的冒险经历时,可谓把细节描述得淋漓尽致。

    他带了十八美元作为赌注,另有五美元是旅费。这些钱比他几个月前能想象的要多,这要感谢那些在桑德比特商店的矿工,以及那些在R9的好脾气的牛仔。温切尔现在打牌时很有信心,形成了一种费恩所称的“永不把事情搞砸”的风格。他成了注意力高度集中,及打法凌厉大气、嗜血的牌手。

    猎食者与猎物的眼光是不同的,这眼光指的是对食物链层叠规律的大致感觉,温切尔的眼光已经不再是那些猎物的眼光了。当他对自己充满信心的时候,也把费恩的警告抛在了脑后,他觉得费恩关于那些打牌时出老千的说法肯定是夸大其词了。

    在圣塔·海伦娜,事情进展得不妙。把他算在内共有七个人,正打着直接的抽补式扑克。温切尔觉得自己打得不错,可却持续地在大注上输钱。有两个人似乎赢去了大部分的钱。其中一个面如土色,脸庞窄小,好像被消毒水洗过一样坑坑洼洼,手很快。另一个是个大个子,留着胡子,举止粗鲁,身穿棕色法兰绒衬衫,头戴一顶褪色的灰色软呢帽。这个地方是用煤油灯照亮的,在三米开外的另一个房间里,一个留声机里的人一遍又遍地弹奏着同一首波尔卡舞曲,这声音把场面渲染得更为迷乱,人的本性倾向、这夜晚,以及那些前行或经过所带来的痛苦,使人们的醉意越来越浓。

    输了九美元之后,温切尔开始怀疑这牌桌上不止有坏运气,还有别的什么在暗箱操作。他开始在脑子里把所有的识别方式都过了一遍,那些费恩灌输给他、但他已久未想起的花招。

    然后,他看到了。一个人用右手从上方洗牌,一边洗一边弯曲另一只手的手指,手指环笼着那叠牌。但当土色面孔的男人把牌从底部抽出时,他的左手手指有时会下垂,动作几乎难以察觉。这是一个近乎一流的底部发牌者的手势。

    温切尔谨慎地又玩了几手,继续观察着。那个精瘦的男人一直在偷看丢牌,并从中挑选出自己想要的牌,在洗牌之前把选出的牌放在牌叠的底部。底部的牌要么到了他自己手里,要么到了那个留胡子的男人手里。在那时,温切尔已经输得只剩十美元,已经暴怒不已。也许他们看出来了。

    “好啦,牛仔,今晚你没能心想事成,是吧?”那个底部洗牌的瘦男人说道。

    “我想会发生这种事是有原因的。”温切尔答道。

    “那可能是什么原因呢,牛仔?”土色面孔的男人露出一个得意而下作的微笑。

    牌桌上一片寂静。四个墨西哥人在打牌,再加三个外国人。墨西哥人互相交流着眼神,开始把筹码往回拨。

    温切尔指向发牌者并开始说话,但他没机会把话说出来,而是无声地连人带椅向后翻倒,留胡子的男人用手背狠狠地揍了他。由于从事牛仔工作,温切尔结实强壮,肌肉发达,但他还没拥有一个男人的力量。他挣扎着想站起来,但这个大块头的拳打脚踢雨点般地落在了他身上的每一寸地方。

    几小时后他醒了过来,发现自己躺倒在小酒店后面的尘土里。村庄已经熄灯了,而他遍体鳞伤;至少有两根肋骨裂开或折断了,他很可能还有点脑震荡。他脸上布满了干涸的血迹,嘴唇上有一道很深的伤口。他猜这伤口是那大块头右手上戴的土耳其玉戒指造成的。

    日出时,他终于坚持来到了河边,撑着自己的左半边身子,依然头晕目眩。当然,他的口袋已经是空荡荡的了,但船夫依然把他渡过了河。“这是个不错的村庄,先生,但在周六晚上会有些出格。我以前也见过这种情况。你可以下次再付我钱。”

    船夫指了指坐在船首的一个小男孩:“这是我的孙子,名叫帕布罗。他将来会又高又壮,像他父亲那样在这片土地上辛勤工作。”

    在圣塔·海伦娜事件发生后的第二十一年,这次是在德里奥,在一家叫作边境狗的沙龙里,他们在半夜里锁上大门,从事激烈的运动。罗斯科越过牌桌向温切尔使了个眼色。牌变得很奇怪,牌局的味道也有点不对。温切尔对罗斯科抛来的询问眼光心领神会,他以旁人难以察觉的动作耸了耸肩,表达的意思是:“再等几手看看情况吧。”

    他已经对坐在和罗斯科隔开一个座位的那个男人观察了一段时间。每次当他看向那个男人的时候,他的记忆里就会有某些久远的呼唤持续地推动着他,提醒着他。在一次中场休息时,这个男人就自己数年前在洛杉矶如何识破了一次老千夸夸其谈着。说那家伙是个真正的公子哥儿,在靴子里藏着一把掌心雷。当时温切尔正瘫在椅子里休息,大拇指挂在背带上,但当他听到有人提到掌心雷、公子哥儿和一次在洛杉矶的枪击事件时,他立刻弹了起来,注意力高度集中。费恩就是这么死的。

    接下去的几手牌温切尔都早早认输了,这让他有了个仔细研究这说故事人的机会,他当下正在洗牌。他研究着这个人苍白虚弱的气色……还有……他的左手手指在洗牌时几乎不为人觉察的下垂。原来是这么回事:圣塔·海伦娜。时间和增加的体重掩盖了这个男人的面目,但现在温切尔认出了他。甚至那晚他说的那些话也飘了回来:“好啦,牛仔,今晚你没能心想事成,是吧?”

    罗斯科又一次看过来的时候,温切尔点了点头,罗斯科抄起自己的二百八十英镑,越过坐在自己身边的人,把它们全都扔到了洗牌者的身上。温切尔立刻站起身来打掩护,眼睛飞快地扫过其余的每个打牌者,他知道底部发牌者不可能是孤军作战的。有人从口袋里掏出了一把弹簧刀,温切尔也同时从靴子里抽出了柯特枪。刀掉落到了地上,拿刀的手被打飞到了天花板上,罗斯科正狂揍着那个老千。

    “够了,罗斯科。拿上我们的钱离开这个鬼地方吧。”温切尔咆哮着说道。

    温切尔猛地把那个七荤八素的底部洗牌者拉上了一张椅子,用柯特枪指着他的鼻子上方,他对这种欺诈感到愤怒,对费恩的死感到双倍的愤怒,尽管费恩并不是尽善尽美,但他就这么死在这个坐在他面前、被痛扁得浑身是血的无耻之徒手里,这实在让他悲愤难平。“以前在圣塔·海伦娜你捉弄过我一次,当时我还只是个年轻的牛仔,只想公公平平地打牌,你那时卑鄙透了,现在也没一丁点儿变好。顺便告诉你,你在洛杉矶杀死的那个人是我的朋友。”

    温切尔的目光徐徐扫过其他牌手,然后又向下注视着发牌者,再一次对他说:“将来,你得给我留点神,因为如果再让我看到你在得克萨斯或其他任何地方打牌的话,我就一枪轰掉你的屁眼。”

    现在过了这么些年,到了一九六七年的纪念日,他正从阿比利出发,朝西向大斯普林驶去。时年他正四十来岁,一切都挺不错,在得州的几家不同的银行里有十万美金的存款,在他的凯迪拉克门上的镶板里还藏着一万美金,更不用提他零散地塞在衣服口袋里的赌金和昨晚赢来的钱。对于那阵子来说这已经不错了,扑克牌手赶上了好时光,他们的光辉年代就要来临了,那时他们会终日奔波,绕着南方的一圈城市——包括俄克拉荷马、阿肯色、得克萨斯跑来跑去,在那儿寻找牌局——好的牌局、找地方领取不菲的薪水,同时也建立起自己作为一个能干的扑克牌手的良好声名。

    在圣塔·海伦娜的那个糟糕的夜晚之后,这种生活就已经开始了。他在R9又住了几个月,弄了一小把赌注,然后又抽了出来。他行了一百万里路,也许有几百万里也说不定,先是上了长途汽车,然后上了普尔曼火车,当火车提供的服务变得越来越少、越来越艰难的时候,他又坐上了自己的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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