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新发现社会

类别:文学名著 作者:熊培云 本章:重新发现社会

    一场新的改革已经开始。中共十六届六中全会将“社会建设”与“政治建设”“经济建设”和“文化建设”放到同等重要的位置,并且提出“共同建设、共同享有”,藉此强调全民参与社会建设的重要性。

    显而易见,自“治理”概念大行其道以来,以人类幸福自由为终极目标的世界政治出现了某种融合的趋势。当中国人将目光投向欧洲改良后的资本主义国家的“社会主义”内涵时,世界同样发现,这个为某些西方媒体所担忧的、“滑向野蛮资本主义”的中国,已经开始新的旅程,在“社会主义”中重新寻找和发现“社会”的价值。

    有主义,无社会

    回顾改革开放以来的中国道路,“社会建设”的首次着重提出,或可视为中国政府职能回归的标志性事件。这也是一场历史性告别的开始,即中国政府将逐步告别过去国家至上的单向度思维,开始了以个人社会权利为中心的整体性建设与改造。在完成对改革前“革命第一”的政治主导型全能政府以及随后“效率优先”的经济主导型政府的超越后,中国将从此进入“共建共享”公民社会的宽阔之境。

    社会学将组织主要分为三大类,即政治组织、经济组织与社会组织。百余年来的中国风雨沉浮、兴衰荣辱,即是围绕着三者之间的权界展开。

    伴随着新中国的成立,政治组织在1949年确立自己的权威。然而,由于当时特殊的历史原因、国际环境以及观念上的误区,经济组织与社会组织同时被纳入政治组织之中,并形成了改革开放以前掌管人民一切生活的全能型政府。在这种全能体制下,政府几乎无一例外地包办了经济与社会的所有职能,使之成为权力的附庸与延伸。所谓“单位办社会”便是这一体制的集中体现与概括。从社会学的角度讲,此一阶段“社会主义”所见证的正是“有主义、无社会”的悖论。

    单位办社会,意味着单位是城市居民唯一经济来源,包括住房、医疗费用、副食补贴、退休金等福利也来自单位。企业不仅是一个生产组织,而且还是政府的一个附属机构。企业不仅要接受政府分配的计划生产,还要协助政府对社会成员的行为进行管束。在人还不是完整的“权利单位”,而只是“单位人”时,政府正是通过单位实现对社会成员的管理。同苛严的户籍制度一样,档案管理制度的存在不仅不会增加公民的任何权利,相反,共和国公民的合法权利往往只能通过单位证明才能获得。

    直到今日,一些行政执法部门在进行执法时,仍然习惯于将企事业单位视为政府的附属机构,仿佛它们是维持公共秩序的派出所。诸如上海推广的“闯红灯职员照片送达单位”、南京“行人闯红灯,单位扣奖金”以及郑州“行人闯红灯单位受罚”等规章的出台,本质上更是将“社会人”拉回单位再做“单位人”。

    今日中国正在走向开放时代。同单位一样,在旧有的计划体制下,经济组织的各种经营活动与分配都受命于政府。经济组织只与其上级主管部门发生垂直的单向关系,不同的经济组织之间缺乏横向联系,各个组织都是相对封闭的。换言之,这是一个以权力为中心向四周发散的星状体社会,权力是社会得以存在的基础与纽带。

    哈耶克曾将社会主义视为“高尚而致命的自负”。此论正确与否姑且不论,可以肯定的是,如果公权力企图垄断一个国家所有的事务,则是一种“不高尚的致命的自负”。历史证明,在全能政治下,为了永远拿冠军,政府不仅当裁判、下场踢球,而且还会绞尽脑汁包揽对方球队的训练与挑选。

    经济体制改革的意义是显而易见的。随着大批相对独立的经济组织的形成,资源配置良性发展,社会组织功能分化。与此同时,许多权力部门开始失去原有的利益,一些政府机关的工作人员甚至下海试水。

    与此同时,人们同样注意到,“让一部分人先富起来”及“发展是硬道理”等政治动员口号本身所具有的模糊性与开放性使一些权力部门在追求效率最大化时完成了政府向经济主导型的转变。“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潜台词是:经济发展是第一位的。至于公平,只能看是否顾得上,而“效率优先”就是顾不上的最好理由。

    近几年来,有识之士越来越意识到经济主导型政府的不足。吴敬琏、陈清泰等经济学家力主改变目前的政府主导型经济。众所周知,近三十年来中国经济的高增长基本上是靠投资尤其是政府的投资拉动的。然而不可否认的是,裹挟其中、席卷天下的各种政绩工程,因为不受市场规律制约,不考虑投入产出比,投资损耗极大。据世界银行估计,“七五”到“九五”期间,中国投资决策失误率在30%左右,资金浪费损失大约在4000亿到5000亿元之间。面对中国新一轮的“圈地运动”,政府主导型经济在某些地方已经演变成对人与自然的“双重掠夺”:一方面是掠夺自然资源,大量圈地却抛荒无数;另一方面是掠夺民众,诸如野蛮征地与拆迁已成为中国基层社会的最主要矛盾。

    改革开放之初,由于国家正处于极大危机之中,加上国家的治理资源匮乏、社会治理手段过于单一化,发展成为一个“硬道理”。但是,随着时间的推移,在具体实践过程中,这个部分解决方案变成了一揽子解决方案,由此异化为包治中国百病的偏方。由于“GDP压倒一切”“政绩压倒一切”,某些地方政府甚至喊出了“谁影响某地发展一阵子,我影响他一辈子”等令人毛骨悚然的口号。

    谁在“打酱油”?

    近两百年前,托克维尔在《论美国的民主》一书中曾经这样写道:“使人们能够用以确定什么是跋扈与暴政的,正是权利观念。权利观念明确的人,可以独立表现自己的意志而不傲慢,正直地表示服从而不奴颜婢膝。”相较而言,今日中国四处飘荡的恰恰是种种傲慢与谄媚的气息。

    “我是来打酱油的。”从一个极端的年代走到一个“打酱油”的时代,若问今日中国最流行什么主义,答案一定是犬儒主义,“酱油主义”。没有理想、玩世不恭、冷嘲热讽,对现实不满却又远离政治与社会运动,带着一种自命清醒的虚无主义,从不与强权对抗。这些都是犬儒主义的特征。

    按照欧文·豪(Irving howe)的分析:政治全能主义有三个阶段,(一)乌托邦,令人心醉神迷的天堂理想,它诱发了狂热,而狂热则导致了(二)大规模的恐怖和人间地狱,然后,狂热与恐怖被耗尽,于是,(三)人们变得玩世不恭,“看透一切”,政治冷感,人际疏离,没有公共精神,即犬儒主义。当然,在某种意义上说,还应该加上一层,即在反抗未成功或者未能如愿时变得心灰意冷。约翰·密尔曾经指出,在一个政治压倒一切的社会里,统治者与被统治者都容易变成犬儒。统治者变成犬儒,因为他们早就不相信他们口头上宣讲的那套理论和原则,他们只把那些理论和原则当做维护权力的手段以及镇压反抗的借口。在被统治者方面,当他们一旦意识到自己在冠冕堂皇的旗帜下实际上处于被愚弄被压迫的境地,很容易转而对一切美好的价值失去信心,尤其是在试图反抗又遭到严重的挫折之后。

    制度之病与人心之病仿佛是两生花。然而,在社会马铃薯般不能自组织起来的时候,苛责人们过于隐忍苟安,则多少有些残忍。如笔者在《一个人的宪政》一文中所写,我们时常责怪一个人或一个群体的懦弱,然而懦弱又有什么过错呢?无论是在极权还是暴民政治时期,与其说它是人们的处世抉择,弗如说是一项权利。它为生活于乱世之中的人们提供安身立命之所。当一个国家的大宪法失灵时,老百姓心里的小宪法就会立即生效,它们不会构成中国宪政共同体,却可以解释中国人为何一盘散沙、一塌糊涂、一地鸡毛。当国家宪法失之空洞、没有足够的力量加以护卫,当人们不能借着宪法上的白纸黑字保卫自己,便只好各顾各,充当犬儒或猪仙,热衷于在一个“盲社会”里践行“一个人的宪政”。

    导演李杨借助《盲井》和《盲山》向世界展示了“盲社会”的存在。在那些对罪恶和危险视而不见的世界里,人的眼睛不是简单地瞎了,而是“死了”。正如李杨所说,所谓“盲”,就是“亡目”,而“亡目”的意思就是“眼睛死了”,死了和瞎了不一样。显然,这里“眼睛死了”并非生理而是心理上的,就像人们时常谈到的“哀莫大于心死”。尽管心脏还在跳动,但这个人的精气神儿都死了。同样,一个人如果“眼睛死了”,即使这双眼睛还能完成光学投射的功能,他也会对眼里的一切视而不见。

    社会动荡与社会溃败

    面对政府反复提到的“稳定压倒一切”等“维稳”思路,清华大学社会学系教授孙立平认为,尽管目前社会矛盾较多,甚至有激化的迹象,但中国发生大规模社会动荡的可能性并不大。在他看来,现在人们都在关心社会矛盾、社会冲突、群体性事件等问题。之所以有这样的关心,是担心发生大的社会动荡。但事实上对中国社会最大的威胁可能不是社会动荡,而是社会溃败。社会动荡是指严重的社会冲突会威胁政权和制度的基本框架,而社会溃败则是社会肌体的细胞坏死,机能失效。说得形象一点,动荡好比是健康的身体被别人打伤了,而溃败则是自身的组织或细胞出了严重的毛病。社会动荡的反面是社会稳定,社会溃败的反面是社会健康。

    孙立平注意到,近些年来,社会溃败的迹象已经明显呈现。其中最核心的是权力的失控。在过去三十年改革的过程中,尽管建立起市场经济的基本框架,但权力仍然是我们社会的中枢。因此社会的溃败首先表现在权力的失控,腐败不过是其外在的表现。这种失控表现为,权力成为不但外部无法约束而且内部也无法约束的力量。一些地方性权力、部门性权力已经成为既无上面约束,又无下面监督,同时还缺少左右制衡的力量,这意味着国家权力的碎片化:官员不能负责任地进行工作,为保官升官不惜牺牲体制利益(更不要说社会利益了)。在此背景之下,腐败已经处于失控和“不可治理状态”。

    与此相关的是,这种社会的溃败蔓延到了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潜规则盛行于社会,甚至成为基本的为官为人之道——关于这一点,只需看看书店里有多少书在教人做好狼和狐狸;社会底线失守,道德沦丧;强势利益集团已经肆无忌惮,社会生活西西里化趋势出现;利益集团的肆无忌惮,对社会公平正义造成严重侵蚀;职业操守和职业道德的丧失是相当普遍的现象;整个社会的信息系统已经高度失真。随之而来的是,社会认同和社会向心力在急剧流失。正月元宵节央视一场大火,损失达几十个亿。然而,网络上一片幸灾乐祸之声。没有悲伤,没有痛心,幸灾乐祸中透露的是某种难以言表的快意。

    有人的地方未必有社会

    中国人常常说,“有人的地方就有江湖”。按照管理学家德鲁克的说法,有人的地方却未必有社会。“没有人会把船只失事时一群无组织、惊恐奔跑的人叫做一个‘社会’。那儿尽管有一群人,但并不存在社会。事实上,这种恐慌的直接原因便在于社会的崩溃;而克服这种恐慌的唯一途径,是要用社会价值观念、社会纪律、社会权利和社会组织来重建一个社会。”照此说法,你在公共场所看到“龙的传人”竟然不会排队,打成一团,甚至还有人提刀在春运窗口买卧铺票,这些也都算是零星的“社会崩溃”了。

    德鲁克笔下的沉船与恐慌为世人展示了一幅“社会崩溃”的图景。“人类作为社会和政治的存在,必须要有功能正常的社会,正如人类作为生物的存在,必须要有空气以供呼吸……”正因为此,我说上世纪九十年代《泰坦尼克号》最震撼中国人心的不仅是爱情,更有旅客与船员在大难临头时的有序逃离。与此形成鲜明对照的是发生在新疆克拉玛依的那场大火以及当时“让领导先走”的壮语豪言。

    民主并不只是选举,更不是几年赶一次集匆匆投票了事,自由也不只是简单的各行其是。二十一世纪的今天,当中国领导人开始意识到“没有民主,就没有社会主义的现代化”时,人们同样看到,没有对民主与自由价值的弘扬,就不可能有功能正常的社会,而没有“社会”,“社会主义”就无从谈起。

    民主国家社会力量的强大是有目共睹的。以美国为例,除了由国家政党、总统政治以及官僚机构等操持的“政治”外,还有一种广泛存在于街坊邻里之间的民主。如果说前者是吸引眼球的“华而不实的想象”,它使公民成为旁观者而不是脚踏实地的参与者,那么后者则更像是“后院里的革命”,虽然悄无声息,却在一点一滴地哺育这个国家,小河有水大河满。

    社会民主无疑是民主生活最重要的组成部分,它与政党政治一起构成民主生活的两翼。如托克维尔在《论美国的民主》中谈到,贵族制度把所有的公民,从农民到国王,结成一条长长的锁链,而民主制度则打断了这条锁链,使其环环脱落。当社会进入散兵游勇般的陌生人状态,没有人能够单枪匹马维护自己的自由。社会必须在独立中合群,重新组织以求自治。正因为此,我们看到今日美国活跃着百万余非营利性组织,它们的活动不仅为美国贡献了十分之一的国民生产总值,而且成为美国最大的“就业机构”。

    柏克的问题与圣西门的醒悟

    阿尔文·托夫勒在《再造新文明》中这样区别计划经济和市场经济:中央计划经济和市场经济的最重要差异是,前者的信息是垂直流动的,而在市场经济中,信息主要是水平及对角流动,买卖双方在各个层次交换着信息。

    一个国家的整体性繁荣,有赖于政治、经济与社会的三维建设,任何一维的错位与忽略都有可能祸及其他,而让政府回归“仲裁者”“服务者”与“监管者”的角色,无疑是防止公权力成为“特殊利益集团”代言人与保护伞的重要路径。

    二十一世纪中国的一个显著进步在于,越来越多的人开始意识到公民社会治理成本最低,“小政府,大社会”与建设一个“权小责大”的政府日益成为人们的共识。一个好的政府只是负责提供公共产品,担任社会“裁判者”和“守夜人”的角色。政府不能成为经济活动中的普通竞争者,也不能随意进入公民的私人领域。

    令人遗憾的是,当经济改革将资本从权力中部分救赎出来后,官商合谋很快便形成了特殊权力集团,可能拒绝市场的利益分化,又可能拒绝社会力量的利益博弈。

    商业改变中国,但在现有权利格局下,并不足以保障中国。经济改革带来的重重危机,政治改革的严重滞后性,使人们将目光再次投向了社会,并对其寄予厚望。

    转型,更意味着各种力量之间充分博弈,它决定了公民社会的来临不可一蹴而就。有一点是清晰的,即通过一点点地厘清群己权界,使公民的权利得到保障,成为一个完整的权利主体,并在此基础之上进行联合,而这种联合正是一个封闭社会向开放社会脱胎换骨的动力。其结果是,以公民权利为结点的网状体(公民社会)逐渐代替以权力为中心的星状体(政治社会)。

    谈到法国大革命,英国思想家爱德蒙·柏克曾经提到一个问题:一个帝国为什么会在一夜之间坍塌?柏克的回答是:“为了壮大自己,君主制削弱了其他一切社会力量。为了统制国家,政权摧毁了其他所有的社会纽带。一旦维系人民的纽带被割断,整个国家就土崩瓦解了。这时,再没有任何力量能够支撑君主、贵族以及教会。”(见《柏克通信》,转引自《中国之觉醒》,陈彦著,熊培云译)从今天理财的角度来说,帝国就像是一筐鸡蛋,把一个国家装在一个篮子里显然是危险的。

    关于这一点,法国思想家圣西门也有相同的醒悟。和同时代的许多知识分子一样,圣西门曾经为法国大革命的不尽人意苦恼不已。那么,怎样才能让社会成功转型而不再发生流血呢?圣西门当时想到的办法就是建立各种各样的网络。当然,这是广义的网络,它包括完备的银行系统、公路系统、铁路系统、NGO等等。换句话说,通过建立工业社会的各种网络,救赎政治全能主义,同时尽最大可能保障社会安全。

    回顾一下中国历史不难获得类似印象。中央政府在割断民间的横向联系后,实际上也会将社会的“救亡”机制一并剔除。同样,在皇权时期,当外敌来犯,由于社会凡事都指望中央政府,社会自救很难展开,于是中央政府垮了,整个国家也便垮了。关于这一点,清军入关,明朝速亡即是明证。当然,从理论上说,社会早在外敌入侵之前便已经瓦解了。只不过,这一时期,社会弱不禁风的实质在强大的权力面前被掩盖了。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取得了前所未有的成绩。成绩从哪里来?来自改革开放。改革开放做什么?从本质上讲,就是建立各种各样的网络。所谓“与世界接轨”,也可以理解为一种网络上的接驳。今日世界热衷讨论“风险社会”,也是要通过完备的网络体系以分散社会风险。

    2003年无以数计的网民为孙志刚之死拍案而起,一个被忽略或不愿被重视的细节是孙志刚大学毕业。通常,人们会认为一个人可通过个体奋斗改变命运,然而,孙志刚之死彻底否定了这一判断。孙志刚可以通过高考将自己从封闭落后的农村带到城市,但是,凭其一己之力,并不能抵挡公权力突如其来的袭击,以及不法之徒在权力授意下打出的组合拳。

    能够在激流中屹立的人,未必能挺立于人海。一个人的幸福仅靠个人奋斗是不够的。如果没有社会在政治、经济、文化、法律等方面的整体性推进,一切个人幸福都是可疑的。自顾自地奋斗,就像走钢丝一样,随时可能坠入深渊。“权利短板”的存在意味着每个人都是弱者,每个人都是权利的孤儿。正因为此,当下人们对“福利工会转向维权工会”“村委会外设立农会”等呼吁才显得如此迫切和重要。

    无社会状态与无政府状态

    2007年10月,我在比利时参加中欧文化论坛。当时这个国家正深陷政治危机,已经几个月没有了政府。尽管议会选举结束了一百多天,但由于北部荷兰语区弗兰德斯和南部法语区瓦隆尼亚的政治领导人迟迟未就权力分配达成一致,组阁谈判陷入僵局。然而,几个月来,比利时人无不按部就班地生活,一切和我几年前路过时一样。如有媒体报道,人们每天正常上班,照常纳税,地铁准点来,不可不谓安居乐业。

    之所以想起比利时的这一“无政府状态”,与我2008年暑假在老家县志上读到的一则文革史料有关。据记载,1967年初,“停产闹革命”使县政府瘫痪。几个月后,分化为两派的造反派发生大规模冲突,“7月4日,‘井冈山’聚集贮木场,‘大联合’调集民兵三面包围。凌晨二时,双方开枪射击,互有伤亡。11时,‘大联合’用六○炮轰击贮木场。武斗中,双方共死亡10人”。

    值得思考的是,同是“无政府状态”,为什么布鲁塞尔街头没有发生类似当年中国之混战?以及,两个时代的差别,是否更在于后者处于“无社会状态”之中?

    如前文所述,人类作为社会和政治的存在,必须要有功能正常的社会,正如人类作为生物的存在,必须要有空气以供呼吸。没有人可能脱离社会而生存(德鲁克语)。君不见,即使是梭罗那样的著名“隐士”,也承认当年在瓦尔登湖畔过一种实验性的隐居生活时为自己备了三把椅子——“独坐时用一把,交友时用两把,社交时用三把。”

    转型期中国人渐渐热衷于讨论政府如何对社会进行危机管理,事实上,同样值得思考的是:如何建立起一种制度文化,使社会能够充分自治,可以从容面对政府危机;能够在此危机中继续自由自我、自发自为地生活。在我看来,讨论一个国家是否稳定,政治是否文明,社会是否功能正常,首先需要观测的就是在政府出现危机时社会能否秩序如常。

    如果一个国家是借暴力实现改朝换代,而且这种暴力逻辑还要继续下去;如果掌权者只能通过限制一部分人的自由,甚至剥夺他们的生命来维持自己的统治,我们就不能说这个国家及其政治是稳定的。自古以来,中国人称以暴力夺取江山为“打天下”,然而得天下者无不“像野蛮人一样”把本国当成新被征服的国家。所谓“逐鹿中原”,实则是将打天下当做打猎,将天下当做可被射杀或戏弄的猎物。及至打得天下,将天下收入囊中,盘剥民财亦如探囊取物。

    相较之下,在拥有政治文明与社会文明的国家,短暂的“无政府状态”尚不至于使社会陷入“痛打天下”的混战,因为权力无主时,权利归属却还在;因为在那儿社会已经订立底线契约,既承认天下并非必将鹿死谁手的猎物,又圈定了政治与社会的界限。所以,无论政治出现了怎样的危机,掌权者如何易位,社会仍不至于受灭顶之灾。仆人走了,家还在。

    不难理解,文革等时期之所以处处是“人对人的狼战”(霍布斯语),就在于当时政治绑架生活、国家吞并社会,既无现代意义之政府,也无现代意义之社会。或者说,文革的大混乱不仅在于这个国家进入了“无政府状态”,更在于在那个政治挂帅的年代里它已深陷“无社会状态”。

    对于国民来说,最可怕的是自己的国家同时陷入“无政府状态”与“无社会状态”。但是,如果比较两种状态,“无社会”之害恐怕远甚于“无政府”。而且,更重要的是,一个功能正常的社会能够及时结束两种“无政府状态”。前一种,如法国“五月革命”的混乱就是在许多市民上街游行,在“法国要工作”“把索邦打扫干净”等口号中结束的;后一种“无政府状态”则是指政府空言政治,有权无责。这样的时候,选民可以通过手中的选票改弦更张。

    比利时的这场政治危机足足持续了半年时间。如一位布鲁塞尔人所说:“也许我们缔造了无政府最长纪录,但生活并没有因此变坏。如果政客不小心点,他们会知道我们比利时人不需要他们。”由此可见,比利时人并非不需要政府,而是需要他们有权选择的更好的政府。

    公民结社的困境与出路

    说到社会的自我组织,托克维尔很早就在美国发现了乡镇精神这一美国式民主的灵魂。新教伦理和以私有产权为基础的自由企业制度相结合,造就了世界上最伟大的经济体;而乡镇精神则与公民权利基础上的民主制度相结合,创造了美国自由民主的神话。托克维尔注意到,“在欧洲大陆的所有国家中,可以说知道乡镇自由的国家连一个都没有。”但在美国“乡镇却是自由人民的力量所在……乡镇组织将自由带给人民,教导人民安享自由和学会让自由为他们服务。在没有乡镇组织的条件下,一个国家虽然可以建立一个自由的政府,但它没有自由的精神。片刻的激情、暂时的利益或偶然的机会可以创造出独立的外表,但潜伏于社会机体内部的专制迟早会重新冒出表面”。

    显然,这种乡镇精神的背后所对应的正是公民自治与自组织的权利。清华大学教授秦晖在谈到“为什么需要有农民的组织”时,强调了建设公民社会的必要性:即使一个政府是民选政府,也不能取消工会、商会乃至类似民间组织。民间组织是对公权力组织的一个补充,简而言之,有了民选政府,仍然应该有公民社会。

    就像“公平正义”的提出意味着政府职能的某种回归,“社会建设”的提出,同样是中国社会力量培育与再造政府的重要契机。中国正在走向开放社会,当人们陆续告别旧有的“单位文化”,在更开放的经济与社会维度中寻找自己的独立性,同时为建立各种社会联系提供了可能,甚至包括结社的可能。托克维尔说:“人们把自己的力量同自己志同道合者的力量联合起来共同活动的自由,是仅次于自己活动自由的最自然的自由,是一种在性质上几乎与个人自由一样是不能转让的。”与此同时,托克维尔也认识到,在走出旧有仪式与习俗进入公民社会时,人们同时也是“孤独”的,因为每个人都是独立的,同时也意味着每个人都是软弱无力的。显然,公民的自我组织不只是对社会有用,更意味着对人生有益。社会自组织状态,同样是一种民生状态。

    托克维尔在《论美国的民主》和《旧制度与大革命》等著作中对比了法国与美国社会结构的不同。中央集权国家,如法国,通过消灭中间团体和削弱地方自主权来扩展自身,这就阻碍了公共机构的政治参与,并意味着一旦发生对抗,情况必将异常激烈,甚至可能造成专制统治,而不期而至的革命也将变成“一种野蛮而可怕的自然力,一个舞着红色爪牙的新奇怪物”。经过十几年的恐怖与混乱,结果形成了一个比旧政权更绝对的专制统治。相比之下,在民间团体和地方自治力量较强而中央力量较弱的国家,如美国,政治参与经常而广泛,这就使冲突分散,使民主繁荣。或者说,弱政府和社会团体的繁荣,使得美国民主可以避免在无政府主义平等论和国家主义专制论的两极间找到平衡,而不会像法国那样深受其害。(见西德尼·塔罗《运动中的力量——社会运动与斗争政治》)

    有理由相信,如果政府不提供并鼓励一个社会“结社自救”的可能,在客观上也意味着那些从旧生活中得到脱身而出的民众将从此陷入“双重抛弃”的境地。针对全社会可能陷入一种无能为力的状态,托克维尔指出:“一个民族,如果它的成员丧失了单凭自己的力量去做一番大事业的能力,而且又没有养成共同做大事业的习惯,那它不久就会回到野蛮状态。”

    改革开放的一大贡献,就在于承认人有一己之私,并在此基础上承认社会有不同阶层与利益,有随时可能被激化的来自不同利益集团之间的社会矛盾。三十年来中国社会利益格局的分化与重组,产生了新的利益群体、利益阶层和利益集团,包括当下媒体热议的“特殊利益集团”。当权力与既得利益捆绑成集团,一方面,权力不断通过“看得见的脚”操控市场“看不见的手”;另一方面,即使面对民意压力,仍会在具体调控与管理过程中表现得各怀鬼胎、离心离德,甚至对于社会力量的参与给予打压。

    正是这个原因,在人们慨叹“房地产绑架中国经济”的时候,中国社会力量除了在网络、报章上发出些零星抗议外几乎无所作为。诸如“自主建房”“不买房运动”无不终于昙花一现,在各方开始关注它时却销声匿迹。在一些地方,资本与权力的联盟虽说是唯利是图的“露水婚姻”,但它足以使社会力量长期处于避孕状态。如果现有体制不能给社会自我组织以更多机会,那么社会力量必定因为有心无力而无所作为。

    不得不承认的是,由于独立于政府的权益组织的缺失,当今中国社会各阶层、个人甚至包括专业的维权者,实际上面临一种“泥菩萨”的困境。当一个律师不能保障自己进入法庭的权利时,我们就不能说他及其他所维护的当事人的权益是完整的。

    个体强,则社会强;社会强,则国强。正如托克维尔所说,假如政府认为自己的利益在于禁止人们发表意见,那么,政府将会无所作为,并且会因为喜欢酣睡而听任自己迟钝下去。因此,有理想的国家必须使社会的活动不由政府包办,使经济、社会与政府同得救济。如果政府到处都代替社团,这个国家在道德和知识方面出现的危险将不会低于它在工商业方面发生的危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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