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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曾经是个十分自卑百分天真的少女,有着无法漂白的童年阴影。我善怒,狂躁,走极端。大二那年非要退学去做流浪歌手,做不到,也要做流浪歌手的情人。
现在想想,真是2到没朋友。
很难想象,那样的一个我,会变成后来在别人眼里甜蜜的人。不可否认,至清功不可没。他对我,简直有再生之恩。
也许,有一种爱情模式就是这样的。你经过我的世界,为我竖起一面镜子,让我看到另一个自己。让我在当时无知无感改变之痛,很久才发现,呀,原来还可以有这样一种生命形式,并且已经属于我。
如果你了解我的过去,你就会原谅现在的我。如果不是因为和至清在一起过,我不会变成今天的这个样子。
那是一个初秋。在暑期返校大军里,我们相识。这可不是什么特别的浪漫桥段。因为心心念着逃跑不去学校这件事,订票晚了,被家人逼送到火车上时,手上只有一张无座票。和我同行的小猫要我和她挤一挤。挤呀挤呀,就把里座儿一个睡觉的男生吵醒了。
他是一个很普通的男生,戴眼镜,也不帅,并且一点都不热络。他推推眼镜看看我们,有些面无表情。
我站起来,“算了,我不坐了,你自个坐吧。”
小猫是个热络的人,“哎呀,都坐都坐。同学,不好意思啊,把你挤醒了。”
感觉他嘴唇动了动,却什么也没说。不知道为什么,我觉得那一刻的他好温柔。那时的我们不懂,这个世界上所有美好的相聚,都是以秒计算。现在回忆起来,大概就是从那一刻起,我与至清之间开始有了清晰的倒计时,滴答滴答滴答。
后来,我们仨开始打扑克喝啤酒。牌是小猫带的,啤酒是至清买的。奶奶塞我包里的几根火腿肠便是下酒菜。总之,车厢里十分喧嚣,我们贡献了一部分力量。谁输谁就喝酒。最后,我醉倒在了座位上。
醒来的时候,旅途已经过半。小猫趴在我腿上睡得正香。那个人,他正站在旁边,手臂支在椅背上,打着艰难甜蜜的盹儿。
他竟站了那么久。
我推了推他,他一下醒了,十分懵懂的样子,有点动人。
我说:“你跟我来。”
我拉着他走到车厢尾,那里有一个抽烟处。我们一起抽完烟,我咳嗽了一声,一个念头突然就这样挤到了我的嘴巴里,“你,要不要做我男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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似乎那只是一念之间的事儿,勾搭一个小男生。既然我没办法做流浪歌手和他的情人,那么我一定要和谁谈一场恋爱。
只要看得过眼,和谁都行。
人身患懒癌,却可以是急性子。我迫不及待的样子,大概吓到了至清。他又开始推眼镜,说:“我想想。”
我笑着自己先回了座位。小猫还在睡。凌晨清冽微白的光照在一车厢形态各异梦境各异的睡脸上,我感觉,我似乎已经吵醒了谁。是爱神吗?
时隔很久很久,我也得庆幸,虽然是瞎撞来的猎物,但他真的是最好的人。
十五分钟后,他回来,告诉我说:“我同意。”
“同意什么?”醒来的小猫揉揉眼睛问。了解之后,她说:“我操。”
他比我还低一届,学校离我的学校十五分钟的公交车程。走路要四十五分钟。骑自行车要三十分钟。那是2007年的武汉,公交司机都做着高铁的梦去追风。
我们每天都约会。至清是一个好得让人羡慕的男朋友。
他早上没课的时候,会拿着早餐在楼下等我,站在报刊亭那儿看完整版的内容。
我已经不怎么上课了。懒得去,去了也不会听。我学旅游管理专业,觉得这是个十分不妙又暧昧不清的专业。如果按专业找工作,毕业后,我要么去酒店做前台接待,要么去旅行社拿着小旗子带一日游。并且行内的潜规则,已经是众所周知的丑闻,导游和“骗子”不幸捆绑。
学习生活几乎停顿,所有的时间都用来恋爱。
至清上课的时候,我便去找他。他学校不远就是崇文书城。我经常一待一整天。那时我看了很多言情小说。在一日又一日漫无目的的阅读中,我似乎又看到了别的可能。
后来有一天,我跟至清说:“我想写小说。”
至清点点头,把我的长发搅在指尖转圈又放开,“嗯,我支持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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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一次睡梦中说梦话喊叫吓醒了室友,被骂神经病后,我决定搬离宿舍。
至清帮我租了我们学校中间的位置。那时很多在学校附近有自建房的武汉人,都开始“种楼”。一般盖4~5层,每一层隔出5~6间,有洗手间、厨具、床、桌子,租给学生,价格便宜。
至清帮我租的就是这种。一推门进去,我便满意极了。
我们花了一整天去布置那个房间。我们在旧货市场买了衣柜、折叠餐桌、懒人沙发、一台旧台式电脑还有电脑桌椅。
我们租了辆“麻木”(三轮车),花了十五大毛(元),拉了两次才弄完。
晚上,我们在楼下的小摊吃了苕粉肉丝,又一起回家来。一切都收拾停当,我们一起躺在床上静静地等待对方先吻自己。爱会让男生胆怯,女生大胆。
我主导了我们的第一个吻,在相识两个月后发生。唇齿交缠后,我才真正了解恋爱的意义。
前面所有的铺垫都是为了等这一刻的到来。
接吻一定是人的天赋。没有技巧,生涩不适也还是会想一直吻下去。因为这似乎是一个仪式,神圣的,被过去的、现在的和将来的那个我所期待,所见证,所深刻缅怀。
之后,我们便开始同居。至清十分贪恋和我在小房间里厮守的日子。特别是在身体交付之后。难以启齿的隐秘快乐加深了我们对彼此的眷恋。并且,再面对对方,似乎毛孔都放开了许多。
他对我更好。买一整套的三毛送给我。我懒癌加深,不想阅读的时候,他就读给我听。撒哈拉的故事,神秘有爱。他说想做我的荷西。我呢,我想做谁都可以。
每个月的那几天,煮好姜丝红糖水喂到我嘴边时;怕我等飞快跑向我时;因为我随口的喜欢就把东西买来送给我时;扯着我的手走过一天的路后回家,帮我洗脚时,刹那是永恒。
所以,就算我们之间没有说过什么爱与喜欢的话,但那些是比言语更动人的表达。
在一起三个月,我就把流浪歌手和他的情人忘到太平洋去了。
无数次,当我说起我的那些漫无天际的想法时,他都很认真地听。他从来没有嘲笑过我。他从来都是说:“好啊,我陪你吧。”“好啊,我相信你。”“好啊,一定能实现。”
就是这样,至清用他近乎愚钝的善意,在不知不觉中,把趴在地上的我悄悄地拉了一把。我坐起来了,我站起来了,我开始远眺,并怀有可以看得见曙光的希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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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猫偶尔会来。我们一起吃饭、打牌,输了就贴字条,喝三块五的雪花啤酒。后来她带她男朋友一起来,我们四个便打麻将。
从房东那儿借过来麻将,床单铺到折叠餐桌上,一打就不想停下来。
小猫跟她男朋友说至清是我捡来的男朋友。她男朋友听完,眼睛亮亮的,“是吗?如果那天遇见你们的是我,故事会是另一个版本。”
我没吭声,桌子底下,小猫踢他的时候,撞到了我的膝盖。
似乎我与至清初在一起时,在别人看来是经不起推敲的。我们就像是临时搭建了个舞台,并在舞台上表演狠狠爱。但舞台随时会被拆掉,演员随时会卸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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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我毕业。武汉的房价从2004年的2000,涨到了7000。哦对,在这之前,我妈逼我考本校研究生。我拒绝了。之后又妥协,像我们之间争执的每一次。有一个强势的母亲,造就了我小白兔外表下的心底冷硬。
我在武大听了近一年的课,借了很多笔记,准备考这里的出版发行专业研究生。记忆中几个教授的面孔已经模糊,但清晰的是寒冷的早晨至清口袋里暖着一个烤红薯,坐在石椅上等我下课。樱花飞舞时的阶梯大教室最后排,我用圆珠笔写下过几个字:
“幻想总把破灭宽恕,但破灭从不把幻想放过。”
后来成绩出来,惨不忍睹。
家里人让我回家考公,我不愿意,后来便不再跟家里要钱,生活费断了着落。我开始写小说,写杂志。那是杂志出版最好的几年,可前几个月,我基本都是靠至清养活。
还要租房子,他自己也要开销。我们一把白面条加老干妈过了好几个星期。
那是一段青春被燃烧的日子。沮丧、逆反心理、缺钱的困窘、写作的激情像火一样烧过我,至清说那是我最好看的一段日子,他眼睁睁地看着我的后背长出翅膀,扑棱棱地越来越有了飞翔的能力。他有些怕,睡着了还是紧握我的手。
可他又不怕,说等咱有了钱,你想去哪所学校读出版专业都行,去美国也行。
后来,我才明白,我的小男生,他是这样的单纯和良善。他以为就算我们被时间推到咫尺天涯,心还是会像现在的手指那样贴近,交错与纠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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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猫曾经说过我,爱点太低,否则也不会随便在火车上就勾搭一个男朋友,并在一起那么久。
她也曾经说过至清,怒点太高,于俏俏对他笑一下,他就什么气都没有了。
小猫说这话时有点酸溜溜的。她和那个一起打麻将的男生分手了。她说:“本来还觉得他挺有人样儿,可后来跟你们家周至清一比,就觉得他还不如一条狗。”
“你提的分手吗?”
“他提的。”小猫开始哭,“他还赶我走。于俏俏,看在我在火车上帮你挤了个男朋友的分上,你能让我在你这儿挤一挤吗?”
小猫就住了下来。那是2011年,我和至清刚搬进一个贷款买来的两居室。
小猫一住就是三个月。白天,至清去上班,我和小猫窝在家里,我写稿子,她找工作。晚上,小猫做点饭,或者我们一起出去吃,再溜达着散步回来。那是一段静谧且幸福的时光。有爱人和朋友在侧,有梦想燃烧的灵魂,还不缺钱。
那个完美的仲夏,我们住的窗前有树,每天都能听到知了叫。我记得我还写了一个小说叫“十七年蝉”,讲述一个男孩对一个女孩旷日持久的爱恋,却只陪了她很短的一段时间就不幸去世的故事。
还记得小猫特别喜欢,轻声读出来时,声音哽咽。
还记得至清坐在对面的沙发上,专注地看我,眼睛一如既往地眷慕。
7月20日,至清去北京出差。我和小猫送他坐上出租车,我要他替我去看升旗,小猫要秀水街的A货。
至清走之前给了我一个蜻蜓点水的吻,“26号,我就回来。”他说。
那几天,似乎和别的时候无异,除了天更热了一些。
7月23日,我和小猫一起回了母校,蹭三块钱一场的电影。我们回来已经很晚了。又聊了会儿八卦,小猫告诫我要对至清好一些,否则她就抢走。我们争闹,欢笑,没有意识到任何不幸的靠近。
小猫睡前照例刷微博,然后她冲进我的房间,用发抖的声音问我:“你能给至清打通电话吗?我打了,无法接通。”
微博上铺天盖地都是7.23动车事故的消息。我说小猫你这么紧张干吗啊,至清26号才回武汉。并且他怎么会坐这趟车?
“我帮他在网上订的回福州的票,D301。”小猫哭着说,“是我鼓励他回去的。7月24日是你妈妈的生日。你和你妈妈关系不好。他去替你说生日快乐,并且,提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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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曾经问过至清,为什么待我这样好,在火车上要和第一次见面的男生谈恋爱,不是有点轻佻吗?
至清说:“你知道吗,第一次见你,你睡着时说了梦话。你说:‘疼,别打我。’当时,我的心猛跳了几下。忽然觉得,像你这样的女孩,如果做了我的女朋友,我会给你一切,尽我所能。后来,你竟真的来要我做你男朋友了。我觉得一定是爱神听到了我的心声。”
我和我妈关系不太好。我有一个弟弟。我的家庭重男轻女思想严重。因为弟弟,我没少挨揍。我妈打我最狠的一次,是弟弟还小时,我偷吃了从国外带回来的只能弟弟一个人独享的汉斯牌巧克力布丁。
对,仅仅是因为一块巧克力布丁,我妈打断了一根鸡毛掸子。
前面说过,我易怒,暴躁,爱走极端,总是奓毛。曾经是至清抚平我的愤怒和毛发,现在又奓起来了。在失去至清后,我与小猫也绝交了。有一次,很偶然地,我在外面遇见了小猫的前男友。我上去二话没说就是几个耳光。
后来,他报了警。我在拘留室坐着的时候,满脑子都是,如果不是因为他和小猫分手,小猫就不会住到我家,也不会干涉我的生活,也不会自作主张地去给至清订那张火车票。我也就不会失去他。
我做不到原谅。不管是对我妈妈,小猫,她的前男友,还是我自己。
直至今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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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段时间,我的眼前会出现幻象。
至清在拖地,在整理房间,在厨房做饭,在跷着脚看球赛。
我喊他:“老公老公老公,我要喝水。”
他笑眯眯地对我说:“俏俏啊,渴了要自己倒水了,我已经不在了啊。”
幻想总对破灭宽恕,破灭却从不把幻想放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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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是爱神派来的经过我生命的天使。与我共舞后,离去。
他离得越远越久,我便爱他越深。
后来,我有了新男友,和至清一样,戴眼镜,傻呆呆,很良善。
我爱我的新男友,用至清爱我的方式。把自己活成至清的样子,是我对他最好的纪念。
只有假装自己是水,似乎才能解渴。
只有假装自己是光,似乎才不惧黑暗。
只有假装自己是你,似乎才能感觉到你。
时光如栈桥,余生一起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