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8章

类别:文学名著 作者:阿尔弗里·缪塞 本章:第08章

    我尽管下了决心,装作镇定自若,但是并不幸福。我虽然声名显赫,但是并不觉得我的孤独容易忍受些,想想我要过一辈子独身生活,就不寒而栗。尤其到了春暖花开的季节,我寂寞得要命,重又开始沉浸在忧伤的情绪中,直到一个意外情况决定了我的整个生活。

    毫无疑问,我的作品穿越了拉芒什海峡。而英国人,除了他们懂得的,什么都成为抢手货。有一天,我收到从伦敦寄来的一封信,寄信者是一个乌鸦姑娘:

    “我读了您的诗,”她在信中对我说道,“对您的敬佩之情油然而生,因此决定委身于您。我们是天造地设的一对!我同您一样,是白乌鸦!……”

    不难想见我的惊讶和喜悦。“一只白色雌乌鸦!”我心中暗道,“难道真有这种可能吗?这么说,我在大地上就不再形只影单啦!”我急忙回复美丽的陌生姑娘,明确地向她表示,她的提议多么对我的心思。我催促她来巴黎;或者允许我飞到她身边。她回答我说,她厌烦了父母,还是愿意前来,她收拾一下,很快就同我见面。

    几天之后,她果然来了。多幸福啊!她是世上最美的乌鸦,羽毛比我的还要洁白。

    “啊!小姐,或者,不如称夫人,”我高声说道,“因为从此刻起,我就把您当作我的合法妻子了。如此迷人的女性存在于世上,我却未闻大名,这怎么叫人相信呢?真想不到,上天还给我保留这样的安慰,应当感谢我遭受的不幸和父亲对我的鸽击!迄今为止,我一直以为自己命里注定,要孤独一辈子,坦率地讲,一辈子孤独,这种负担可太沉重了;不过,我一见到您,就感到自己具备做父亲的全部品质。不要再耽搁,请接受我的求婚,我们按照英国方式,不举行任何仪式,马上就结婚,然后一同去瑞士。”

    “我看这样不妥,’鸣鹤姑娘答道,“我希望我们的婚礼非常隆重,举行盛大的聚会,把法兰西有点身份的乌鸦全致请来。像我们这样的人,必须顾全自己名望,不能像房顶上的猫那样苟合,而且在招待饮食方面,绝不能小气。”

    我完全盲从白乌鸦姑娘的指令。我们的婚礼奢侈到了极点,共吃了一万只苍蝇。我们还接受了“异教区”天主教红衣主教、尊敬的鸽锦神父的新婚祝福。一场盛大的舞会结束了这一天的庆贺,总而言之,我的婚事办得非常圆满。

    我越深入了解我可爱妻子的性格,对她也就越发情深意浓。她这小小的躯体,容涵了灵与肉的所有迷人之点。她只有一点小毛病:爱摆出一本正经的架子,不过我认为,她一直生活在英国,是受雾气影响的缘故,而法国的气候肯定会很快驱散这一点浮云。

    还有一件事令我更加不安,有时她显得特别神秘,同女仆关在屋里,锁上门,一呆就是几小时,据她声称是在梳洗打扮。做丈夫的不大喜欢夫妻生活中这种古怪行为。不知有多少次,我敲妻子的房门,却怎么也叫不开,这令我心急如焚。有这么一天,我非常恼火,坚持叫门,我妻子才不得不让步,有点匆忙地给我打开房门,还连声抱怨我打扰了她。我进屋注意到有一大瓶用面粉和西班牙白颜料做成的浆糊,便问她弄这难吃的药干什么,她回答说这是给她治冻疮的药膏。这种药膏颇有点可疑,然而,这样一个妙人,又温柔又明慧,怀着极大的热忱,真心嫁给了我,还能让我产生什么怀疑呢?起初我还不知道,我亲爱的妻子是个善于舞文弄墨的人,过了一阵她才向我透露这一点,甚至给我看她同时模仿瓦尔特·司各特和斯卡隆而写的一部的手稿。可想而知,这样一件惊喜的事给我带来多大乐趣。我不但拥有美貌无双的伴侣,还确信她十分聪颖,从各方面看都配得上我这样的天才。从即刻起,我们就共同创作了。我这边构思写诗,她那边则涂写了多少叠稿纸。我高声给她背诵我的诗,但丝毫也不妨碍她写作。她孵育几乎同我写诗一样容易,总选择最富有戏剧性的题材,诸如温君谋反。劫持、凶杀,乃至舞弊行径,总是不失时机顺便抨击政府,鼓吹所有雌乌鸦的解放。总而言之,她一点也不费脑筋,一点也不顾是否有伤风化;她文不加点,一行也不删掉,下笔之前也没有个写作提纲。这就是典型的雌乌鸦作家。

    有一天,她写作的热情格外高涨,我发现她流下豆大的汗珠,同时惊讶地看到,她的背上黑了一大块。

    “噢!仁慈的上帝!”我对她说道,“这是怎么啦?您病了是怎么的?”

    她开头显得有点惊慌,甚至颇为尴尬;不过,她毕竟老于世故,很快就控制住自己;她一贯能沉着应付的本事令人赞叹。她对我说那是一块墨迹,她在产生创作灵感的时候,染上墨迹是常事。

    “难道我妻子褪色了吗?”我低声咕味道。一生这个念头,我就睡不着觉了,脑海里反复出现那瓶浆糊。“天哪!”我叹道,“这种怀疑具可怕!这位天仙,难道只是画出来的,涂抹出来的?难道她是上了颜色来欺骗我…我原以为我找到了贴心的、专为我而生的特殊的伴侣,难道我娶来的仅仅是面粉吗?”

    我的头脑总萦绕这种可怕的疑虑,便打算摆脱出来,买了一支晴雨表,焦急地等待下雨天。我要选择一个可能变天的星期日,带我妻子去乡下,让她接受淋雨的检验。然而,时值七月中旬,万里晴空,鬼天气好极了。

    表面的幸福和写作的习惯,极大地激发了我的敏感。而且我还这么天真,在创作过程中,感情激动起来往往胜过思想,便在斟酌韵脚的时候不觉流下眼泪。我妻子非常喜欢这种难得一见的情景:男性任何软弱的表现,都令女性骄傲的心沾沾自喜。一天夜晚,我根据布瓦洛的原则,正涂改一句诗,忽然大发感慨。

    “你哟!”我对我亲爱的乌鸦妻子说道,“惟独你是我的至爱!没有你,我这一生就是一场梦!你的一瞥一笑,在我的眼里都化作宇宙,我心灵的生命哟,你知道我多么爱你吗?要把别的诗人表述过的一种平淡无奇的思想写成诗,我稍微收拢心思琢磨一下,就很容易找出语句;然而,要表达由你的美貌所激发的感慨,又该向哪儿寻觅章句呢?过去的痛苦给我留下的记忆,难道就能向我提供词语,对你表达你的美貌给我的启示吗?在你来到我身边之前,我是个流浪儿,孤孤单单,如今却像个帝王,孤家寡人。你知道吗,我的天使,你明白吗,亲爱的?在我死了便脱掉的脆弱的躯壳中,在这激动而徒然萌生思想的小脑瓜里,无一不是属于你的呀!听一听我这头脑能讲些什么,感觉一下我的爱有多么博大!晤!但愿我的天赋是一颗珍珠,而你就是克娄巴特拉!”

    我这样嘈嘈叨叨,眼泪落到我妻子身上,只见她明显褪色了。从我眼中掉下的每一滴泪,就使一根羽毛显形,连黑色都谈不上,而是老红色(我想在别处褪过色)。我抒发了几分钟感情之后,就面对一只粉掉色褪的鸟,同最寻常最普通的乌鸦一模一样了。

    怎么办呢?说什么好呢?何去何从呢?怎么责备都无济于事了。老实说,这种情况,我完全可以视为违约,从而解除婚约;然而,我怎么敢将这家丑外标呢?我这样不幸,不是已经够说的了吗?我要鼓起勇气,两只爪子挺立住,我决意离开这世界,抛弃文人生涯,逃至荒漠中,如果可能,永不再见一个活人活物,如同阿尔塞斯特那样,寻找:……

    野谷荒丘,能有做白乌鸩的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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