容斋续笔·卷十一

类别:文学名著 作者:洪迈 本章:容斋续笔·卷十一

    兵部名存

    【原文】

    唐因隋制,尚书置六曹。吏部、兵部分掌铨选,文属吏部,武属兵部。自三品以上官册授,五品以上制授,六品以下敕授,皆委尚书省奏拟。两部各列三铨:曰尚书铨,尚书主之;曰东铨,曰西铨,侍郎二人主之。吏居左,兵居右,是为前行①。故兵部班级在户、刑、礼之上。睿宗初政②,以宋璟为吏部尚书,李乂、卢从愿为侍郎;姚元之为兵部尚书,陆象先、卢怀慎为侍郎。六人皆名臣,二选称治③。其后用人不能悉得贤,然兵部为甚。其变而为三班流外铨,不知自何时。元丰④官制行,一切更改,凡选事⑤,无论文武,悉以付吏部。苏东坡当元赪中拜兵书,谢表云:恭惟先帝复六卿之名,本欲后人识三代之旧,古今殊制⑥,闲剧异宜,武选隶于天官,兵政总于枢辅,故司马之职,独省文书。盖纪其实也。今本曹所掌,惟诸州厢军名籍,及每大礼,则书写蕃官加恩告。虽⑦有所辖司局,如金吾街仗司、骐骥车辂象院、法物库、仪鸾司,不过每季郎官一往⑧耳。名存实亡,一至于是⑨!

    【注释】

    ①是为前行:这就是朝廷官制的前身。

    ②初政:刚开始执掌政权的时候。

    ③称治:治理得非常好,得到人民的普遍赞扬。

    ④元丰:宋神宗元丰年。

    ⑤凡选事:凡涉及选举的事情。

    ⑥古今殊制:古今制度有很大的不同。

    ⑦虽:即使。

    ⑧一往:前往一次。

    ⑨一至于是:竟然到了这种程度。

    【译文】

    唐朝沿袭隋朝的制度,在尚书省设置六曹,吏部、兵部分掌铨选,文职属吏部,武职属兵部。三品以上的官员实行册封,五品以上的制封,六品以下的敕封,文武官员都由尚书省奏批。两部各设三铨,即尚书铨,东铨,西铨。尚书铨由尚书主管,东、西铨各由一名侍郎负责。吏部居左,兵部居右,这就是朝班的前身。所以,兵部的班次在户部、刑部、礼部之上。睿宗刚开始执政时,任命宋璟为吏部尚书,李乂、卢从愿为吏部侍郎;任命姚元之(即姚崇)为兵部尚书,陆象先、卢怀慎为兵部侍郎。这六个人都是一代名臣,因而文、武二选的事务都被处理得妥妥帖帖,有条有理,得到了广大士民的普遍赞扬。此后所用的人并不全是德才兼备的人,尤其是兵部。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这种制度变成了三班流外铨。宋神宗元丰年间全面改革官制,一切都改,有关选举之事,无论文武,全由吏部负责。苏东坡在哲宗元赪年间被委任为兵部尚书,他上给皇帝谢恩表说:先帝恢复六卿之名,本来是想让后人了解夏、商、周三代的旧制,明白古今制度不同,宽猛因时而异,现在将武选划归天官(即吏部)负责,兵政由枢密院总领,因而司马(指兵部尚书)之职,仅仅是省览文书而已。苏轼所说的大约的确是当时的实际情况。今天兵部所主管的事务,只是各州厢军的花名册,以及每当有重大庆典时,负责拟写蕃官的加恩告。即使是兵部所辖的司局,如金吾街仗司、骐骥车辂象院、法物库、仪鸾司等,也只不过是由郎官每季前去转一圈而已。名存实亡,竟至如此程度!

    武官名不正

    【原文】

    文官郎、大夫,武官将军、校尉,自秦、汉以来有之。至于阶秩品著①,则由晋、魏至唐始定。唐文散阶二十九,自开府、特进之下,为大夫者十一,为郎者十六。武散阶四十五,为将军者十二,为校尉者十六。此外怀化、归德大将军,讫于②司戈、执戟,皆以待③蕃戎之君长臣仆。本朝因之。元丰正④官制,废文散阶,而易旧省部寺监名,称为郎、大夫,曰寄禄官。政和中,改选人七阶亦为郎,欲以将军、校尉易横行以下诸使至三班借职,而西班用事者⑤嫌其途辙太殊⑥,亦请改为郎、大夫,于是以卒伍厮圉⑦玷污此名,又以节度使至刺史专为武臣正任。且郎、大夫,汉以处⑧名流,观察使在唐为方伯,刺史在汉为监司,在唐为郡守,岂介胄⑨恩幸⑩所得处哉?此其名尤不正者也。

    【注释】

    ①阶秩品著:官员的等级、俸禄和服饰。阶秩,指官吏的职位和品级。品,等级,种类。著,通着,衣着服饰。

    ②讫于:截至,到。

    ③待:专门授给。同虚位以待。

    ④正:改革,革新。

    ⑤用事者:当权者。

    ⑥殊:差别。

    ⑦卒伍厮圉:士卒、杂役等低贱之人。圉,养马的地方。

    ⑧处:安置。

    ⑨介胄:甲胄之士。指武士。

    ⑩恩幸:被皇帝宠幸的小人。

    【译文】

    文官郎、大夫,武官将军、校尉,从秦汉以后一直都有。至于官吏的品级、俸禄和衣饰,则从晋、魏到唐朝才逐渐确定下来。在唐朝,文散阶有二十九级,自开府、特进以下,大夫有十一级,郎有十六级。武散阶有四十五级,其中将军二十级,校尉十六级。此外,从怀化、归德大将军至司戈、执戟,都是专门授给少数民族的酋长以及臣仆的。我们大宋朝继续沿用这种制度。元丰年间改革官制时,废除了文散阶,而改为过去的省、部、寺、监名,称郎、大夫等,这就是所谓的寄禄官,仅表示官吏的品级,而无实掌。宋徽宗政和年间,将选人七阶也改为郎,计划用将军、校尉等名称取代横行以下诸使至三班借职,可是西班的当权者嫌两种仕途悬殊太大,也请求将本系统的官名改为郎、大夫,于是以军人、杂役等玷污这些官名,又以节度使至刺史专门作为武臣的正任。况且,郎、大夫之职在汉代是用来安置名流的,观察使在唐代是一方最高长官,刺史在汉代是监察官,在唐代是郡守,哪里是武夫和受宠的小人所能充任的?这是武官中名实尤其不相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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